石墨出口禁令12月上路 陸商務部:有利全球供應鏈穩定

第六屆中國大陸國際新材料產業博覽會今年8月在哈爾濱國際會展體育中心啓幕。圖爲展示中的石墨烯照明產品。(圖/中新社)

大陸商務部、海關總署20日聯合發佈關於石墨物項出口管制公告。公告要求滿足高純度、強度與密度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製品,與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等特性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將自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針對上述做法,大陸商務部表示,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有利保障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安全穩定,更好維護國安和利益。中方作法,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

根據公告顯示,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許可,不得出口:(一)高純度(純度>99.9%)、高強度(抗折強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製品。(二)天然鱗片石墨及其製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脹石墨等)。

公告還稱,出口經營者應當向大陸海關出具出口許可證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的規定辦理海關手續,並接受海關監管。海關憑商務部簽發的出口許可證件辦理驗放手續。

而出口經營者未經許可出口、超出許可範圍出口或有其他違法情形的,由大陸商務部或者海關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大陸商務部表示,10月20日,中國大陸商務部會同海關總署發佈關於優化調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將此前實施臨時管制的球化石墨等3種高敏感石墨物項正式納入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清單;同時,取消對爐用碳電極等5種主要用於鋼鐵、冶金、化工等國民經濟基礎工業的低敏感石墨物項的臨時管制。此前,中方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大陸商務部強調,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中國大陸作爲全球最大的石墨生產國和出口國,長期以來,堅定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根據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需要,依法對特定石墨物項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石墨物項實施臨時管制。

大陸商務部表明,近期,中國大陸政府依據《出口管制法》規定,對石墨物項臨時管制措施進行全面評估,並作出有進有出優化調整的決定,體現了統籌發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於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有利於保障全球供應鏈產業鏈安全穩定,有利於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中方實施出口管制正常調整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和地區,出口符合相關規定的,將予以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