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懲戒案 下月視訊翁茂鍾

前公懲會委員石木欽。(本報資料照片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被控富商翁茂鐘不當飲宴、買股票賺錢,懲戒法院職務法庭29日因疫情關係,以視訊審理,石的律師辯稱,彈劾程序違法、應作成不受理判決;審判諭知7月13日再開庭,將視訊另案在押的翁茂鍾等相關證人釐清彈劾案合法性

石木欽的懲戒案,上屆監委未通過彈劾,但是去年監察院又召開彈劾審查會通過彈劾,懲戒法院職務法庭由3名職業法官與2名參審員合議庭共同審理。

庭訊前,民間司改會向職務法庭「喊話」,宣稱石木欽案不得以逾懲戒權行使期間而爲免議判決,且石木欽尚在偵查中的犯罪事實也須懲戒,有停止審理程序的必要,法官不得審結。

對此,審判長吳景源反駁「指導審判不是好現象」,他以1991年多名法官共同發表聲明要求「還我乾淨審判空間」爲例,強調石木欽懲戒案是受矚目案件,呼籲各界應給予法官、參審員一個乾淨的審判空間。

石的律師表示,監察院第一次彈劾不成立後,由非原提案委員高涌誠提出再審查提案,程序明顯違法且有重大瑕疵,職務法庭應爲不受理判決,況且本案追懲時效都已完成,不應彈劾。

審判長詢問監察院代表及石的律師後,整理出相關爭點,包括監院第一次彈劾不成立案,是否已確定,石木欽的違失行爲有無逾懲戒權行使期間,及翁茂鍾記事本是否真實,與實際行程是否有出入?本件買賣股票是否爲石木欽所有。

庭訊2小時後,審判長諭知爲調查案情,下次開庭傳喚翁茂鍾、當時在場的律師,翁因另案在押臺南看守所,合議庭將會以遠距視訊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