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農教育法草案」初審通過 預計明年編列10億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李柏澔攝)

「食農教育法草案」今(29)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初審通過,並送院會審議,該草案鼓勵公營事業機構、行政法人、學校等應優先採購在地食材,並致力推動友善農業及全體國民取得價格穩定、安全且營養足夠的糧食,預計明年編列經費10億。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盤點農委會各單位執行關於食農教育的經費,現行從公務預算和基金推動食農教育的部分總共5億,例如輔導處一年就有4000-5000萬做食農教育推廣,還有水保局的農村再生計劃、農糧署的推廣食米等。

陳吉仲說,若未來「食農教育法」通過,無論是從農損、農發、農債基金等可以編足到10億,但不是由農委會執行,而是給食農團體來做推廣使用,明年編列10億,之後不管誰是農委會主委都會編列更多經費。

食農教育具體推動部分,陳吉仲也說,會把母法中的幾大方針,一一轉化成工作清單,相關子法也要儘快訂定,上週要求各農委會個單位要提出食農教育法中單位所負責的工作項目跟清單,後續會來全力執行。

陳吉仲指出,由於食農教育鼓勵國人選購國產食品,包裝上一定會要求標示產地來源國,消費者就能清楚知道選購的產品是國產或是國外進口的農產品。

陳吉仲強調,食農教育的重點在於執行,但不會是農委會一道命令給相關單位他們就會優先採用在地食材,做法上會像學校營養午餐,先介紹哪裡可以取得3章1Q的食材,「營養午餐花了5年時間才讓本地食材佔比來到9成3,若5年內事業機關都能採用在地食材,需求就會帶動供給。」

陳吉仲指出,國產食材3章1Q食材的進度,雞蛋明年可做到百分百溯源,目前羊肉約8成、禽肉約8成、豬肉約9成,後許可要求達到百分之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