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大工殤案..486人才獲賠7.1億 RCA受害工二軍再求償73億

▲RCA二軍上臺北地方法院公道。(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40多年前來臺設廠投資關廠後被爆出違法使用致癌物質氯乙烯、四氯乙烯,造成上百位臺灣勞工罹癌、200多人死亡。日前二審宣判RCA等公司須賠償賠486人一共約7.1億元;而先前未被列爲受害者的人,經自救會與法扶會協助下組成1142人的「二軍」提告,求償73億元,臺北地院今(21)日首度開庭

RCA於1969年來臺在桃園新竹等地設廠生產家電,1992年關廠停產後,時任立法委員趙少康爆料RCA桃園廠疑似長年將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倒進10公尺深洞,嚴重污染當地土壤地下水,也導致許多員工罹癌,身體健康亮紅燈,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一審臺北地院認爲,RCA等公司在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有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等,且工作環境也無防護設施,未善盡環境維護與污染管控,導致員工罹癌,2015年4月判應賠償445名員工及家屬新臺幣5.6億元;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宣判RCA等公司須賠償賠486人一共約7.1億元。

RCA受害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工殤協會成員,今(21)日下午帶着百位二軍在北院門口召開記者會高喊「RCA案永不妥協、二軍一審開戰」等口號,稱目前二軍已有1142名被害員工或家屬加入,並提出追加請求金額73億元。

劉荷雲表示,原本希望二軍也可以加入一軍的二審中簡少訴訟時,沒想到遭到駁回,只好另行訴訟,也纔會再次帶二軍到場爭取公道。另外,工傷協也指出,在一軍一審、二審都獲勝,甚至還擴大一審勝訴結果證明曾在RCA工作的8萬員工都是「工殤者」,希望勞動部不要再躲司法背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