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衰僱主」脫魯 八里雙屍案媽媽嘴老闆改判免賠

▲「史上最衰僱主」呂炳宏,需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合成圖記者楊佩琪林煒傑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犯下八里雙屍命案媽媽咖啡店長謝依涵,獲得無期徒刑定讞。死者陳進福家屬起訴,要求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與謝依涵等人賠償,一審判決謝依涵須賠償631萬餘元,二審改判呂需與謝依涵連帶賠償,呂被封爲「史上最衰僱主」。案經更審,更審法院8日改判謝依涵獨力賠償631萬,呂炳宏等免賠。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3年富商陳進福(79歲)與實踐大學副教授張翠萍(57歲)夫婦失蹤,當年2月底、3月初,新北市八里紅樹林地區出現2具浮屍,確認爲2夫婦遭殺害後的屍體檢警單位進行調查,鎖定八里當地著名咖啡店「媽媽嘴」店長謝依涵,涉有重嫌。經發動偵查行動逮捕後,謝女多次更改供詞,媽媽嘴的老闆呂炳宏、歐姓股東鍾姓友人都被捲入。儘管疑點重重,檢方最後仍認定謝依涵一人所爲,2013年4月間對她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謝依涵一審、二審、更一審3度遭判處死刑,高院更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去年4月間駁回上訴,謝依涵逃過死刑,無期徒刑定讞。而死者家屬以謝依涵、呂炳宏與2名股東爲被告,提出民事訴訟,要求連帶賠償。

其中死者張翠萍家屬求償部分,一二審均依照民法188條第一項本文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爲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認定呂炳宏與另2名股東需負擔「僱用人」連帶責任,判決呂等3人與謝依涵連帶賠償368萬餘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呂炳宏被封爲「史上最衰僱主」。

另外死者陳進福的2名兒子也起訴求償千餘萬元,一審判決謝依涵須獨力負擔賠償631萬餘元。上訴二審後,卻做出不同認定,改判謝依涵、呂炳宏,與成立媽媽嘴咖啡店的「媽媽嘴企業公司」,須連帶賠償631萬餘元。

陳進福家屬求償部分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一審於8日宣判,改判決謝依涵獨力負擔賠償631萬元,呂炳宏與媽媽嘴公司等,均不需負擔賠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