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媽開的!」24歲兒超速撞傷嬤 單親媽頂罪被起訴

張男沿着行經中正路一段行駛,卻撞上一名80歲婦人。(圖/翻攝自googlemap)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今年8月發生一起車禍意外,24歲張姓男子當時載50歲的黃姓母親,往臺北方向行駛,沒注意到一名騎腳踏車的80歲老婦人,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老婦人當場昏迷;警方到場後,兒子竟馬上說「是我媽開的」,黃母愣了一下也點頭,並進行酒測;事後謊言被戳破,黃母才坦承沒想太多。士林地檢署偵結,將兒子依過失傷害起訴,黃母則依頂替罪起訴。

今年8月26日下午5時許張姓男子開車載黃母,沿着淡水中正路一段往臺北方向行駛,行經中正路一段132巷口時,未依照該路段規定之50公里速限,以時速約70公里超速行駛,剛好前方路口斑馬線上有一名80歲老婦人闖越紅綠燈;張男見狀後閃避不及直接撞上,老婦人連人帶人倒地,當場昏迷,送醫後有四肢骨折頭部損傷等狀況

警方到場後,張男馬上就指着母親說「是我媽開的」,黃母愣了一下也點頭說「對,我開的」,隨後呼氣接受酒測,酒測值爲0,不過據悉有路人指證,「開車是男性」這才戳破謊言。事後,被撞的老婦人否認有闖紅燈,「當時只是要回家,我看沒車就過了」;黃母偵訊時也坦承,「當時沒有想太多,也不想要兒子留下前科。」且家中單親經濟狀況不佳無法對方達成和解。

檢方偵結,張姓男子行經中正路一段132巷口時,應依該路段標誌規定之50公里速限,但卻以時速約70公里超速行駛,導致老婦人四肢骨折、頭部損傷,且黃姓婦人明明非駕駛人,卻意圖讓兒子隱避,並向現場處理交通事故員警佯稱爲駕駛人,並以駕駛人的身份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以頂替兒子,因此將張男依過失傷害起訴,黃母則依頂替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