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批大安媽祖園區賠廠商近2千萬 觀旅局:履約爭議費用

議員楊正中痛批,難道將市庫當成提款機嗎?要求送政風調查。(陳世宗攝)

觀光旅局觀光工程科長林政勳說,廠商求償包括鋼筋數量少估、工期展延及變更設計等,經召開多次履約爭議調解後達成合意。(陳世宗攝)

大安媽祖園區一波三折基座完工後,市府竟還須賠廠商1959萬元。市議會交通委員會12日審查觀光旅遊局預算時,引起市議員楊正中痛批,難道將市庫當成提款機嗎?要求送政風處調查。觀光旅局觀光工程科長林政勳說,廠商求償包括鋼筋數量少估、工期展延及變更設計等,經召開多次履約爭議調解後達成合意。

楊正中痛批說,110年度觀光旅遊局預算編列1958萬9千元作爲支付「大安媽祖園區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費用,當初雙方同意減項發包,後續市府卻要出錢賠償顯不合理;廠商原向觀旅局提出賠償項目有七項共計2039萬,因調解過程中廠商才又願意減80餘萬元。

林政勳指出,廠商求償包括設計圖鋼筋數量與事實不符補償廠商604萬元,停工及展延期間衍生的現場工程管銷費用,賠給廠商1261萬元,加上變更設計取消多媒體設備損失訂金等,市府補償174萬元;後經雙方多次調解,市府應給付廠商1959萬元。

楊正中認爲,當初變更設計時是市府與廠商雙方合意協商,並且同意減項發包;結果事後觀旅局卻還要賠錢,顯不合理?本案有諸多疑問未解,甚至被質疑另有「內情」?要求案送政風處詳細調查,並將廠商求償的項目提出報告給議員,他並保留大會發言權。

觀光旅遊局強調,大安媽祖園區工程是委託是府建設局發包,該基座工程於前市長林佳龍任內進行變更設計所引起的爭議;廠商欽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完工後,向法制局提出履約爭議調解,目前履約爭議費用編列於110年預算,並送委員會及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