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在不安

▲地下油廠遭檢舉未查,屏縣府有失職之嫌。

李武忠

國內媒體報導黑心商人地溝油(餿水油)流向市面,許多人原本以爲是中國大陸新聞,仔細聽聞才知道是國內不法商人所爲,這些劣質油不只流向夜市攤販,連一些大廠味全盛香珍味王臺糖玉珍齋奇美李鵠等等也紛紛中標,引發消費者恐慌,讓臺灣好不容易建立的食安形象繼大統黑心油事件後再度受到重挫,顯示政府在食安把關上仍有很大疏漏,纔會讓黑心廠商漏洞可鑽;尤其目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對這類違法行爲的罰鍰雖然從6萬至5000萬,但政府總是採取輕罰相較於黑心商人所牟取暴利根本無法相比,難怪黑心商人有恃無恐,敢置消費者健康安全於不顧。

每次一出事總會看到這些大廠高層出來喊冤辯稱是誤用,好像他們也是無辜受害者。事實上一般食品公司在進行原物料採購時都有標準作業流程,採用與否需經過高層核可,主管不可能不知情,一旦東窗事發對公司聲譽影響深遠茲事體大,絕對需要決策高層拍板定案。這些沒有良心的大廠商爲了貪圖降低成本,提高公司利潤,採用劣質品混充良品販售,他們爲取得消費者信賴也會多方設法取得政府官方認可的優質廠商,社會大衆不能輕易相信他們在媒體前所流下的鱷魚眼淚關廠倒閉接受懲罰應該是這些黑心廠商所必須付出的代價,有慘痛的教訓過去國內發生一連串食安問題,爲了緩和民衆對食品安全把關不利的指責,官方特別成立食品藥物管理署,但爲何國內食品安全問題依然層出不窮?官方處理黑心食品無論是事前的預防還是事後的追蹤處理,多流於形式,民衆還是身陷在食安恐慌中。如何透過制度規範以及提高相關罰責恐怕是國人在面對此次地溝油風暴必須要認真思考的問題。

爲此,除了徹底檢討G M P、C A S等認證缺失外,應該儘速推動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針對食品從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再到銷售整個流程,進行全程記錄與監管並將這些資訊上傳到公衆資訊平臺,透過實際操作管控,從生產源頭來消除安全隱憂;同時對危害大衆食品安全的累犯視情節輕重不排除處以無期徒刑等重罪,以收遏止之效。

再好的制度與規範除了要有執行力外,更需要良心一如「食」字是由人+良所組成,面對食安問題國人不能只是無奈接受官方制式迴應,任由食安事件一再發生,應該強烈要求無能官員立即下臺,別再尸位素餐

●作者李武忠,新北市,博,經濟系教授。本文爲網友投稿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投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