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費拍7男6女羣交趴!北戰到南他辯「關起門」 檢怒:怎麼不選在花園?

記者孫於珊/臺北報導

3女全裸背對鏡頭,一張張僅用P圖遮住重點部位的「藝術照」,看了令人血脈噴張!主辦活動的人是「穆川申」、「松山西口前」攝影蔡哲凱,但由於中間有金錢來往,被依《刑法圖利使人爲性交猥褻罪判10月徒刑。但蔡男認爲他不是以營利目的,也沒有強迫男女一定要性交,不服判決提上訴。然而檢察官聽不下去蔡男的辯詞質問他拍照「怎麼不選在花園?」

▲攝影師蔡哲凱上訴出庭,強調自己並非以營利爲目的,而是出於要拍出好作品。(圖/記者孫於珊攝)

2017年蔡男因在IG上貼出「7男戰6女羣交趴」的作品照片,還附上文字「一個個滿足後都回家了」,遭檢警調查發現,蔡男在2017年間舉辦了6場羣交趴,從臺北激戰到臺南!且每位參與的男生會被收取2000元至5000元費用,而每名女生會獲得約1000到2000元車馬費,扣除雜支後,其餘則進到蔡男口袋

38歲蔡男被判刑後提起上訴,5日他在庭上表示,他是以拍攝作品爲目的,並非要營利,且此事件新聞後,他的形象被破壞,幾乎接不到工作,每月收入不到2萬元,之前因「怕」惹怒檢察官及法官等偵辦審理人員,所以不敢多說什麼,才造成這般結果,如今提上訴希望能再減輕刑度或得緩刑機會

蔡男還向法官說,可以去看他先前作品,就知道他「旅拍」不是亂拍去玩的;也解釋,雖是拍「沒有穿衣服」的照片,但他沒有搓合,也無需真的要發生性行爲,可以像戲劇拍攝用「借位」,況且在廣告中,並沒有說「一定要做性交易」,有令人遐想的文字內容也只是「廣告手法」。

▲蔡哲凱的大尺度作品爭議不斷。(圖/翻攝自穆川申臉書)

法官聽了蔡男的辯詞,怒問他「想拍藝術照爲何要用這種方式?」「你有沒有悔改意思啊?」並向蔡男解釋他所涉犯的法條內容,讓他明白這就是「變相性交易」!蒞庭檢察官也忍不住補一槍,「怎麼不選在花園拍照?」

蔡男感受到法官及檢察官的怒火,隨即說「我知道錯了」,承認「以攝影爲名義辦活動,媒介男女從事性交易及猥褻的行爲」,也請求法官看在他沒有前科,會幫助弱勢,且案發是「關起門」沒危害社會,又當初不懂才犯錯,希望可以給他一個機會;並說到,因要拍作品,但沒有足夠的錢支付場地費等雜支,所以才利用「找人拍攝付我錢」的方式,沒想到會觸法,事後感到萬分後悔,如今沒工作、沒收入,也知道以後不能再犯。

▼蔡哲凱曾帶剛滿18歲少女旅館慶生,隔天直接進警局,還PO出自己被上銬畫面。(圖/翻攝穆川申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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