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位列治平對象的補教名師 卓澔投資糾紛二審逆轉無罪

臺中數學補教名師卓澔,本名李慎廣。(圖/youtube)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補習界赫赫有名的幾位名師:數學「李卓澔」(本名李慎廣)、物理魏宏泰等人,幾年前共同投資經營臺中的「儒林」系列補習班,最後反目成仇。其中李慎廣與魏宏泰2人在2007年共同簽發1張800萬元本票,投資臺北市北投區車行傅姓負責人,魏控告李、傅2人在他不知情狀況下籤發假本票,讓他負擔800萬元本票債務,李等2人被以僞造有價證券罪起訴,一審將李判刑3年8月。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22日逆轉改判李、傅2人無罪,可上訴。

高院除了改判李慎廣無罪以外,另經調查後,認爲魏宏泰在庭上多次做出假供述,涉嫌刑法僞證罪嫌,高院今一併依法提出告發,若判刑定讞,魏要面對7年以下刑期。

本案源於魏宏泰因收到新北地院2013年的准許本票執行裁定,認爲自己被李、傅2人盜刻印章,簽發發票日爲2007年5月14日、到期日爲2013年4月14日的800萬元本票。魏隨即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民事訴訟,並針對李、傅2人盜開本票行爲,提出刑事告訴。

檢方偵辦期間,李、傅2人多次供述魏知情而開出本票,但檢方仍對李、傅2人起訴,一審將2人均判刑3年8月,傅還因僞證罪遭判刑5月。

刑案部分上訴二審,高院調查後,發現早在傅經營車行向李借款前,魏宏泰就與傅姓負責人共同取得車行所在的土地,另外魏的表妹也是車行中的人頭戶,名下擁有許多車行販售汽車。而當時傅向李取得借款800萬元後,一部分金流流向魏的帳戶中,最後才共同匯款進傅的車行帳戶中,可見魏宏泰應該參與經營車行,也應該知情而開出本票。本於無罪推定原則,高院改判李、傅2人無罪,並對魏提出告發。

至於魏提出的民事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一審雖獲勝,但飛躍上訴最高法院後,日前也被廢棄發回更審。

而李慎廣除與魏宏泰有官司外,另與張姓班主任亦有多件官司,李曾黑道到到對方家中汽油彈縱火、恐嚇,李日前被依放火罪判刑1年6月定讞,另外他所涉恐嚇、強制部分,二審被合併判刑1年2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李慎廣也是國內首名被提報爲「治平對象」的補教名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