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錢進保本型基金 9月鬆綁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金管會27日宣佈,壽險投資保單連結保本型基金其投資的海內外債券須符合一定評級,且保本型基金若以定存方式存放於銀行,該銀行資本也須達一定要求,以及保本型基金存續期間至少須6年,同時也將簡化審查程序,從原來的逐案審查,改爲首案審查之後,事後備查即可,預計9月發佈上路

金管會表示,此次規範草案修正包含,投資型保單連結保本型基金應明定債券評級,如達中華信評twA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以及達S&P評定A-級或相當等級以上。

至於保本型基金以定期存款存放於國內銀行者,銀行自102年至108年起資本適足率、第一類資本比率普通股權益比率須達一定標準,如102年起各該比率標準分別爲8.0%、4.5%、3.5%,自108年起各比率依序爲10.5%、8.5%及7.0%。

再者,須明定保本型基金最低存續期間至少6年,及最低到期保本比率爲計價貨幣本金100%等規範。

金管會保險主秘施瓊華表示,國內投信發行的保本型基金可連結國內及國外公司債金融債等,未來都可適用這項新規定。目前市面上保本型基金連結的債券商品仍以國外債券爲主。

施瓊華說,之前金管會曾審覈過國泰人壽推出的這類投資型保險商品,壽險公會希望金管會能簡化程序,不需要再逐案覈准,未來待相關規定修改完成後,就不用再事先覈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