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務員制度爭議 金管會:明確訂出三大解決方向

壽險業務員到底是僱傭還是承攬制?金管會主委黃天牧11日表示,會以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嘗試訂出的僱傭或承攬管理類型特徵,配合勞動部勞動契約類型化方向,且不影響保戶權益及兼顧勞資雙方意見下,去解決問題,「我們(金管會)有面對問題的決心」。

保險局長瓊華則是明確訂出三大解決方向,一是與勞動部合作,儘速檢視每一家壽險公司的業務員管理及獎懲辦法,看是否有逾越業務員管理的範圍,即公司是否進行過多的管理;二檢討業務員撤銷登錄或停止招攬的相關辦法;三是研議區分招攬傭酬服務津貼

立委江永昌11日舉行保險法177條公聽會,要解決壽險業務員多年來的勞動契約爭議,即壽險公司常訴求與業務員是「承攬」制,也就是按件計酬,公司不提撥退休金,也沒有遣散費等,但爭議點即壽險公司會對業務員進行管理、要求業績,並會進行懲處及開除等動作,超越承攬的範圍。

某壽險公司業務員工會反應,公司強調與業務員間是單純承攬關係,業務員被爆料介入保戶家庭成爲小三,該壽險公司即表示會將此案送評議委員會代表壽險公司已管到業務員的私生活,並非僅限於業務往來或保戶權益的招攬管理。同時業務員若發表對公司不當言論,也可能被解約,續期佣金即再也領不到,所以業務員與壽險公司間應有經濟從屬關係,要視爲僱傭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