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學生當乾女兒 男師用下體猛蹭臀還辯:我陽痿

一名高職學生老師強制猥褻,情緒崩潰。(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某間高職老師在2014年間收了一名女學生當女兒,請女學生陪洗腎,卻趁隙對其毛手毛腳,不僅強吻,還用下體磨蹭女學生的臀部案經上訴,高等法院一審4日認爲原判1年6月合理。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該師年近60歲,2014年指導一名17歲女學生參加美展並報考大學,該師還邀約女學生當他的乾女兒,兩人關係相當密切,不料該師卻對女學生起了色心

該師趁着兩人在工作室醫院獨處時,強吻又喇舌女學生,有一次還要求要幫女學生按摩,強迫她躺在牀上後,該師竟趴在其背上,以下體緊貼女學生的尾椎,猥褻得逞。

不僅如此,該師也曾在工作室中,自後方緊抱住女學生,還將手放在該生胸部上近十秒鐘,嚇得女學生不知道如何反應回家後在日記上寫下,「難以想像的下午,工作室,夢」、「下體有突起,感覺噁心」等文字

法院審理期間,該師拿出與女學生的對話紀錄,女學生曾說,「當你吻我的時候還當我是女兒嗎?」該師則回覆,「早說就好,之前問妳說可以吻妳我纔會如此」等語,強調自己並未違反女學生意願;該師自陳,他已腎衰竭末期還陽痿,實在不可能猥褻。

高等法院指出,該師長期指導女學生,卻利用教師身分猥褻對方,經參酌其餘學生與老師的證詞,更一審判定原判決合理,維持1年6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