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月1元”保險“套路”消費者 瀏覽廣告時不小心投保可退嗎?

(原標題:“首月1元”保險套路消費者 瀏覽廣告時不小心投保可退嗎?)

保險測評

這種“被購買”保險究竟算不算違規?“首月1元”保險是不是“套路保”?“不小心”投保可以退保嗎?

自2012年以來,我國互聯網保險開始迅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通過互聯網購買保險產品。但在互聯網保險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滋生出一些亂象,比如銷售告知不充分、捆綁銷售保險產品、未經同意自動續保等。

近期,一位保險消費者盧先生(化名)反映稱,其在瀏覽悟空保廣告時被“自動投保”,並由微信支付扣款當月保費285.99元。

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注意到,消費者類似的反饋時有出現,大多指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購買”保險並扣款。

那麼,這種“被購買”保險究竟算不算違規?“首月1元”保險是不是“套路保”?“不小心”投保可以退保嗎?

“首月1元”保險是怎麼回事?

根據盧先生提供的賬單,他於6月19日支付了悟空保當月保費285.99元。但據他所言,自己並未在悟空保上購買過任何保險產品,對於扣費感到莫名其妙。

盧先生遂致電悟空保客服。悟空保客服迴應稱,該保險產品並非是消費者所稱的“自動投保”,而是確由消費者本人投保,消費者所稱不知情的原因,可能爲消費者瀏覽廣告時“不小心”點進了投保界面

隨後,盧先生申請退保。但悟空保客服表示,退保需扣除35%退保費,剩餘款項1-3個工作日退回。由於該扣費項目是自動續費,退保後從次月起將不再收費。

盧先生提供的憑證顯示,他購買的保險產品爲“悟空全民醫保康享版”,由泰康人壽承保。在悟空保中,該產品的銷售界面上“首月1元”“400萬醫療保障”“住院治療費用全報銷,疾病意外都能保”這樣的宣傳語句較爲醒目。

具體而言,從該產品保障情況看,適用人羣爲出生30天至60週歲(含),保障期間1年,等待期30天。一般醫療保險金200萬元,105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金400萬元,質子重離子醫療保險金與105種重大疾病醫療保險金共用400萬元,70種重疾特別費用10萬元,意外住院津貼100元/天、最高18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該保險產品的投保流程非常便捷,消費者只需填寫投保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三項信息即可完成投保。

該保險產品繳費計劃顯示,首期繳費金額1元,第二至十二期金額顯示爲15.9元/月。

但點開完整費率表可發現,僅11-15歲年齡段、有社保的月費率爲15.9元,56-60歲年齡段、有社保的月費率爲285.99元。

事實上,近期類似的保險投訴屢見不鮮,投訴緣由均爲“自動扣款”“不知情的情況下投保”“無法退保”等,且被扣款的羣體有不少是老年人。

黑貓投訴看,消費者所投訴的“被自動投保”的情形主要分爲兩類:一類爲瀏覽抖音等App中相關廣告時,根據提示填寫了相關個人信息;另一類爲乘坐地鐵、公交,甚至是騎共享單車時掃描二維碼後參保。

針對此類投訴,悟空保客服迴應,均爲消費者參與了“首月1元”的相關保險體驗服務

在一則消費者與悟空保客服的對話截圖中,悟空保客服也提到“沒仔細看點擊投保”。

這意味着,雖然多數消費者的投訴均指向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投保”了某款保險產品並自動扣款,但實際情況可能是消費者瀏覽廣告或掃描宣傳二維碼時,參與了相關平臺“首月1元”的保險活動,從次月起開始正常扣保費,由於消費者是在無意中參與,或者忽視了此前參與過“首月1元”的保險活動,後續便認爲扣費爲不經同意的惡意扣款。

從這個層面上看,“被自動投保”這一情況並不準確。盧先生提供的短信截屏亦提示了這一點:“600萬醫療保障已守護1個月,將於近期扣費延續下個月保障權益。”

悟空保客服表示,每張保險單都有對應的承保公司,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退保等服務。從理賠來看,首先需要撥打悟空保或保險公司電話進行報案,根據客服指引收集好理賠所需資料,再由保險公司立案對理賠資料進行審覈,在資料清晰齊全的情況下10個工作日內完成理賠。

目前,與悟空保合作的保險公司包括華泰財險、衆惠相互財產、泰康人壽、泰康在線、京東安聯人保公司等。啓信寶數據顯示,北京悟空保科技集團有限公司2015年5月6日註冊,2015年8月1日正式營業成立,註冊資本156.3282萬元人民幣。截至目前,悟空保已進行了四輪融資。

是否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事實上,過去一段時間消費者對此類保險的投訴激增。6月25日,小沈龍在直播帶貨保險產品時如此宣傳,“更多的談產品可以保障多少種大病,保額高達600萬元,而少談免賠額、理賠條件;強調該保險產品首月只要1元,按照步驟輸入手機號簡單註冊即可,沒有具體說明後續保費等”,亦受到質疑。

2020年12月,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關於安心財險、輕鬆保經紀、津投經紀、保多多經紀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例的通報

根據通報,銀保監會對安心財險開展了專項檢查,並根據檢查線索,對輕鬆保經紀、津投經紀、保多多經紀開展了延伸檢查。檢查發現,上述機構在宣傳銷售短期健康險中,存在“首月0元”“首月0.1元”等不實宣傳(實際是將首月保費均攤至後期保費),或首月多收保費等問題。這些行爲涉嫌違反保險法中“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欺騙投保人”等相關規定。

此前不久,21世紀經濟報道保險課題組還刊發過《百萬醫療險宣稱“首月3元”,水滴保險不實宣傳還是真便宜?》的保險測評。

2020年6月,銀保監會印發《關於規範互聯網保險銷售行爲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通知》的重點在於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儘管互聯網技術提高了投保的便利性,但互聯網保險銷售時強調“消費體驗”,忽略保險產品信息披露和條款提示說明義務,導致“投保容易、理賠難”以及“強制搭售”“被投保”等行業痼疾在互聯網保險領域屢禁不止,消費者權益得不到保障。《通知》要求銷售頁面應對保險產品進行充分說明,披露信息準確、完整,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應充分尊重消費者意願,由投保人自主確認已閱讀後,進入投保流程,確保投保行爲是消費者本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應設置單獨頁面向投保人展示說明免除保險人責任等重要條款,保障消費者公平交易權。

2020年12月,銀保監會發布《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據瞭解,《辦法》修訂工作全程貫徹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理念:一是規定不能有效管控風險、不能保障售後服務質量的,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銷售或保險經紀活動;二是強化信息披露的要求,增加信息披露內容,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三是要求投保頁面必須屬於保險機構的自營網絡平臺,保障交易安全;四是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售前售中售後的全流程服務體系,提升消費者滿意度;五是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客戶信息保護制度,構建覆蓋全生命週期的客戶信息保護體系,防範信息泄露;六是爲便利消費者,對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投訴或舉報,由投訴人或舉報人經常居住地的銀保監局依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