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座燈塔泊宿 高美園區招租

航港局表示,高美燈塔園區佔地5,957.61平方公尺,土地使用分區爲燈塔用地,燈塔本體及九座附屬建築羣爲臺中市歷史建築,其修復再利用計劃已經臺中市府審查通過,得做輕食、民宿等服務,該次配合燈塔修復再利用工程,整建園區內建物及基礎設施,並透過公開招租方式,徵求有意參與燈塔活化、發掘燈塔文史、促進燈塔觀光的優質業者或自然人,參考以往經營與管理旅宿業或其他住宿業的成功經驗,打造全國首座燈塔泊宿園區。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該次公開招租案租期爲5年,經營良好的業者得優先續租5年,租金底價每月2萬5,000元,除每月租金外,採變動權利金方式與航港局共享經營成果,權利金底價爲月營收60萬元,訂於正式營運後始收取租金及權利金。

航港局呼籲,有意推動新型態燈塔觀光、串聯國際級高美溼地與臺中海線觀光資源,並符合前揭條件的業者於時限內踊躍提案,共同與航港局攜手推動多元燈塔觀光服務、運用創意賦予燈塔新意象,併爲中部地區觀光打造新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