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經白皮書揭曉 允新聞分潤集體議價

數位部促成數位平臺與新聞業者對話則已於上週結束,數位部長唐鳳指出,之後將分爲短、中、長期規畫。(鄧博仁攝)

公平會昨日公佈《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定稿,最受外界關注的媒體議價議題,放寬新聞媒體業者若要以集體協商方式與數位平臺議價談判,可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爲例外。此外上下游廠商間的垂直勾結,也會納入《公平法》第14條修法,採認定聯合行爲來規範。

公平會昨日指出,目前數位發展部已經協助輔導媒體業者和平臺業者談判,具體的談判內容、有哪些業者參與談判等資料,未來都要送到公平會,後續的程序、聯合行爲例外排除還要一段時間。

數位部促成數位平臺與新聞業者對話則已於上週結束,數位部長唐鳳昨指出,之後將分爲短、中、長期規畫,短期包含分潤機制建立、持續對話等;中期立法是其中選項,至於長期部分,若真的獲得社會共識三讀立法,那額外需要的工作就屬於這部分。

她說,不排除將促成媒體和平臺第二輪對話,以及建立分潤機制、即時的事實查覈機制,以及如何讓新聞更快速傳播等。對於立法形式,數位部次長李懷仁表示尚未確定,但Google在對話中有表示會給出具體方案,也已經私下跟媒體設置對話管道。

公平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裡,另一大重點提到要規範水平同業與上下游廠商間勾結,公平會表示,目前《公平交易法》19條、20條已經處理上下游勾結等相關問題,過去裁罰案件也相當多,但是對於納入14條「聯合行爲」規範還尚未規範,確實可能造成漏洞,未來還是要提出草案進行修法。

公平會表示,《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整理的競爭議題,包含數位經濟對傳統市場界定、市場力衡量分析方法的挑戰、平臺業者的自我偏好、搭售、掠奪性定價/低價利誘、差別取價、最惠客戶條款、殺手併購等。

這次白皮書提出法令修正建議,除了聯合行爲之外,也將修正網路廣告處理原則,以納入網紅業配行銷衍生的新興廣告議題,也就是網紅業配也將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