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之亂》爲什麼被紓困的,不一定是窮人?

吳學展網路評論人

最近看紓困新聞看得很煩,這篇沒有想要罵中央或哪個地方,也沒有想要幫誰護航或洗地,只是想整理一下自己的理解。

傻傻分不清?振興 vs 紓困

第一,在新冠肺炎疫情下,政府要做的事情有三件:防疫、紓困、振興。

防疫:做得很好,不用再囉唆了,而且說不定快要告一段落了。

紓困:是針對那些「受疫情影響」的人給予協助,而不是「幫助窮人」。

振興:則是在疫情過後,促使經濟活動儘速恢復到正常狀態方法

振興的時候還沒到,政府的方案也還未拍板(之前的酷碰券已經說要重新考慮了),所以先不講。

但很多人一直把「紓困」與「振興」混在一起講,這真的讓人很頭痛。

還是以之前曾經吵成一團的酷碰券爲例,酷碰券是「振興」政策。酷碰券的設計是,你去店家花4000元,政府幫你打折1000元。這卻被批評成「都已經沒錢了,還要先花4000元,才能拿到1000元?」這就是很典型的,把「振興」政策誤認成「紓困」的例子。

「振興」是爲了恢復經濟活動,所以需要提升消費,所以纔會有這種「逼你先花(多一點)錢」的設計,就跟百貨公司那種「滿千送百」是一樣的意思。

如果你是那羣覺得自己沒有4000元可以花的人,那「振興經濟」的主要責任可能就不在你身上。因此你也不必去計較是「四千折一千」,還是「兩萬折五千」。

振興的目標不是「給大家發紅包讓大家爽」,而是有效率活絡經濟。(也就是說,到時候大家出門花錢越不手軟,就越是在貢獻社會!)

▲ 夫買900萬元土地,擺攤妻還申請紓困。(圖/翻攝自東森新聞)

紓困 vs 濟貧 目的不同

第二,振興與你無關,那「紓困」可能跟你有關?也不一定。

針對「窮人」的措施,是跟疫情無關、原本就持續在執行的社會安全網的政策。

紓困,是針對「受到疫情影響」的人,他們不一定是窮人。例如空服員或部分頗有名氣的餐廳,他們可能原本的個人收入或公司營收都不錯,但就是被疫情影響了,直接兩三個月沒工作、沒客人。

紓困政策要做的是,幫助這羣人「度過難關」,因爲他們在正常的經濟環境下,是不需要「救助」的,只要讓他們順利撐過這段期間,他們就可以回到原本的狀態。

紓困對象不一定是窮人,窮人不一定是紓困對象。兩者是獨立的概念。

紓困政策跟你是否有關,還是要看你是否是「受疫情影響」的人。

▲ 立委蘇震清反映政府紓困補助的標準不一,要求衛福部訂出一套明確作業標準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報稅紀錄找不到紓困對象

第三,政府要怎麼找「窮人」跟「紓困對象」?

國家角度來看,能夠掌握到多少人的實際收入?最直觀的是,用社會保險或報稅紀錄來看。

例如勞保,就直接與你的公司(所屬產業)與薪資相關,所以透過社會保險去找人,是很理所當然的方式。但是,有一大堆人沒有加入社會保險,或是投保的方式也與他實際的工作狀態脫鉤。那這還能要政府怎麼樣呢?

若是用報稅紀錄,一方面仍然會有逃漏稅等等的問題,這(短期)無解。另一方面,則是如果要用來找「需要紓困」的人,那肯定找不到。

因爲以此時此刻大家正在報的稅,是2019年(108年)的,這些無論是收入或資產,基本上跟新冠肺炎沒關係,所以不可能用這來證明你是或不是「受疫情影響」的人。

也正是因爲要準確描述「受疫情影響」的情況,例如針對企業的紓困貸款,適用條件纔會包含像是「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8年下半年之月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這種如此拗口定義

至於像是航空業、運輸業、觀光業等等,這些明顯受到疫情影響的產業別,就是另外專門處理。

紓困貸款目的是「借錢」非「送錢」

第四,紓困政策的基本邏輯就是「撐『過去』」。

政府準備了1兆500億,但其中7000億其實是「貸款」,不是「發」給大家,而是「借」。

但這不是說政府很摳,而是如前面說的,紓困的用意是讓那羣原本可以正常生活的人,「撐過」這段疫情,然後再恢復原本的正常生活。所以有一定數量的企業與個人,是隻需要「借錢」度過難關,而不是需要政府「送錢」的。

這些紓困貸款,多數是先針對企業放貸。因爲只要多數企業可以撐下去,不要關門,即使薪水打折但員工不會失業,那隻要經濟活動儘快恢復,大家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

在這種路徑中,除了企業老闆,裡面的員工同樣會直接被紓困。

除了透過企業去觸及勞工,政府還有一個路徑是透過「職業工會」,所以這次也有針對這類族羣的紓困方案。

所以較麻煩的就是另外一大羣,無法透過這些方法接觸到的人。

▲ 政府期望透過急難救助系統,找出需要紓困的民衆。圖爲臺中市困金攤位。(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第五,就是那羣比較麻煩的人。

如果你的工作型態比較「單純」,那就可以從你公司的營收減少比例、你公司所屬的產業、你的勞保投保紀錄......等等,知道你是否符合「紓困對象」的定義。

但在這個雷達以外,還有那麼一大羣人「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紓困標準」,或是「認爲自己需要紓困但卻不在政府的紓困範圍」。

從過程看,政府是想用衛福部原有的急難救助系統,去「概括」上述這一羣紓困雷達無法偵測到的對象。但原本的急難救助主要是給中、低收入戶的,而中、低收入戶是有明確定義的,與各縣市的「最低生活費」有關。

但在輿論壓力下(爲什麼他有我沒有?!),標準再度放寬,有超乎想像的人數都想去「測試」自己是否符合標準。然後,就爆炸了。

▲ 勞工紓困貸款示意圖。(圖/資料照)

「國家統計人民經濟狀況」方式需檢討!

對民衆而言,當然會覺得這一大堆的標準、條件,實在複雜到靠北。

但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在不要「胡亂大撒幣」的前提下,就是必須透過既有的體系去找出需要紓困的對象,例如產業別、社會保險系統,不然就是要由企業自行舉證營收受到衝擊。(報稅紀錄因爲時間差,所以是無法反映疫情衝擊的。)

也沒什麼結論,但確實覺得,就算疫情過去,這整套「國家統計人民經濟狀況」的方式,的確很值得檢討一波。

順帶一提,statistics(統計學)這個詞的字根,就是取自state(國家),這是一門因爲現代國家的治理需求而生的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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