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音樂行業充斥大量泡沫:有人爲一首歌花幾十萬

一首歌花了幾十萬 誘導消費音樂App應去虛火

這樣的數字音樂行業,看起來“版權”得到了維護,市場也紅紅火火,實則充斥着大量泡沫和“虛火”。

數字音樂領域的一個奇特現象,近日引發了網絡討論。據報道,在網易雲音樂、酷狗音樂和QQ音樂等音樂APP裡,用戶在購買一首歌的版權之後,可以播放音樂,但購買界面依然存在。有同一用戶重複花錢購買同一個作品,重複頻率從數十次到數十萬次不等。有的消費者在一首歌上就花了幾十萬元。

重複“購買”音樂作品,到底有多誇張?據調查,在某專輯榜單上,有一個賬號最高重複購買了同一張專輯達32萬次,消費達數十萬元。看到這個數據,不少網友都驚掉了下巴——這哪是爲聽歌“購買”版權,分明是瘋狂“打榜”“刷流量追星。也難怪有人感嘆,“你把自己當粉絲人家卻把你當提款機。”

這正是問題癥結所在。一方面,在粉絲經濟和流量經濟的助推下,不少粉絲紛紛挺身而出,爲自己的“愛豆”瘋狂打榜,以求拉昇“愛豆”的作品成交量熱度,維持“愛豆”的高曝光率;另一方面,音樂類App也敏銳地瞅準這一市場,設置諸如冠亞季軍榜單”、“520”“1314”默認選項等各類規則各異的玩法,煽風點火,誘導重複消費。

這樣的數字音樂行業,看起來“版權”得到了維護,市場也紅紅火火,實則充斥着大量泡沫和“虛火”。如果不加以及時干預和預警,將帶來多重負面效應。最直接的,主要靠金錢堆積的瘋狂“打榜”,會進一步刺激粉絲尤其是學生、未成年人羣體盲目攀比追星和非理性消費,爲個人家庭帶來經濟負擔,也不利於爲青少年樹立起良好的成長導向。與此同時,失範的“打榜”“刷流量”行爲,也可能在無形中驅動各類音樂App的逐利胃口

此外,類似誘導重複消費的行爲,也涉嫌違法。有知識產權專家就認爲,音樂App利用“粉絲”的“打榜”心態重複購買專輯所獲得的利益,屬於不正當收益。而需要注意的是,這些重複消費的錢中,有相當一部分可能是並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所貢獻。那麼,如果未成年人因偷偷“打榜”遭遇巨大經濟損失後,能否追回?值得追問。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林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