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1星Google假負評 判拘賠30萬

廖女黃男消費糾紛,廖女與親友故意跑去黃男民宿Google Map評論區刷顆星負評,遭高雄地院判20至40天不等拘役,還要賠償黃男30萬元。(取自民宿網站袁庭堯高雄傳真)

喜歡在網路上胡亂留不實負評給店家小心付出慘痛代價。在屏東經營海之方圓」民宿的黃姓男子與高雄廖姓修車廠老闆娘有糾紛,廖女一氣找兩名親友到黃男民宿的「Google Map」評論區上刷1顆星假負評,黃男不滿提告。3人被依誹謗罪判處拘役20至40天不等,可易科罰金確定後,民事賠償部分,高雄地院判3人連帶賠償名譽營業損失共30萬元。

判決指出,2019年廖女控訴黃男修車沒付錢,黃男則認爲自己有付錢,但車子一直修不好,雙方爭執不休。黃男先到廖女修車廠臉書、Google等處留下負評。廖女不爽,號召兩名親友反擊,雙方展開「負評大戰」。

不過,廖女等人沒有實際住過旅店,卻在黃男民宿的Google Map評論下留言「老闆態度差到爆,人家留負評還會回洗別人負評,不推不推不舒服,不知道好評是不是自己洗的」、「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連一顆星都不想給,人品壞成這樣,不舒服不舒服不舒服」,黃男認爲評論不實,氣得告廖女等人涉嫌妨害名譽。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認爲,廖女等人並未實際住宿,也沒有聽聞他人住宿經驗,相關不實負評足以影響一般消費大衆對民宿的評價及消費意願,依散佈文字誹謗罪判廖女拘役40天、2名親友各20天,都可易科罰金。

3人提上訴被二審駁回,有罪定讞後,黃男在刑案一審時提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廖女3人賠償102萬。廖女在高雄地院出庭時坦承沒有未實際住過民宿,辯稱曾聽聞住過的友人遭黃男態度不佳對待,才留負評,還強調是黃男先來修車場留負評,纔會回敬。但法官認爲3人留不實負評,確實造成民宿營業額下滑,且損害黃的名譽,判3人應賠償3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