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領6萬月退俸 郭冠英:有秘密經費1個月8萬養我!

▲郭冠英自稱有「國家秘密經費」養他。(圖/東森新聞,下同)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自稱是「臺灣最有才能」的郭冠英告贏銓敘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應該准許他退休,依法可領每月6萬元的月退俸。不過,郭冠英得知判決後卻表示,公教人員退休金將取消已經沒有錢可以拿,「國家有秘密經費養我,1個月8萬元。」

郭冠英因發表辱臺言論新聞局免職,2014年3月回到南投中新興村省政府擔任外事秘書,並在同年7月16日退休,工作14天就可以依法領取每月6萬元的退休俸,2015年12月他還在政論節目上誇口已經拿到月退俸,不過,隨即被相關單位打臉表示「還未覈定其退休」。

▲▼郭冠英曾以筆名範蘭欽」發表多篇辱臺文章還嘲諷「臺巴子」,遭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

退休案遭銓敘部審議退回導致6萬月退俸泡湯,郭冠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救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8日撤銷銓敘部的處分以及複審決議,認爲應該覈准退休,引發各界批評。

不過,郭冠英得知判決結果後接受《蘋果日報電訪時提到,現在公教人員退休金要取消,這件事就算最後能拿到錢也已經沒有錢可以拿,這些年的生活費都是國家秘密經費補給他的,1個月還有8萬元,但堅持不透露秘密經費到底是從何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