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載罰600!電動自行車最快年底掛牌證納管

電動自行車載人違規,駕駛人恐面臨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圖/警政署提供)

記者林潔玲臺北報導

近3年全國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死傷人數逐年增加,傷亡超過3300件。路政司與警政署交通組今(22)日宣佈,將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最快年底電動自行車新車出廠要掛牌證,15萬輛舊車後續補掛。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強調,民衆不用繳牌照稅,也不用領牌費。

趙晉緯表示,未來領牌證的號碼,初步規劃是1碼英文對上5碼數字,會比一般牌照略小。警政署交通組長方仰寧說,處理上百件民衆投訴電動自行車違規事件,卻因爲沒有牌照,光靠檢舉照片根本無從調查與處罰,因此希望能透過修改規則以及宣導,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

方仰寧也指出,很多風景區都有租借電動自行車,今年暑假期間將加強取締與執法統計,許多觀光客喝酒後仍會騎乘自行車,發生車禍比例偏高,由於電動自行車仍屬於「電力機械發動車子」,因此若發生車禍,仍需要移送法辦。去年慢車取締案件達到2929件。

電動自行車由於與電動機車、輕型機車外觀很難分辨,以往都無法可管。電動自行車只要經檢驗型式審驗合格,「黏貼標章」後即可上路,由於沒有懸掛牌號,若發生肇逃警方追查不易。

民衆對於電動自行車相關規定認知不足,民衆須留意,交通部法令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行駛速率小時25公里,但有很多車輛改裝提高行速,未來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第12條,處新臺幣3,600~1.08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電動自行車也不得載人行駛,否則即違反處罰條例第76條第1 款規定,處駕駛人300~600元罰鍰。且需配戴安全帽,若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吐氣超過酒精濃度每公升0.15毫克以上,可處600元罰鍰,拒絕檢測可處1200元罰鍰。此外,若超過0.25毫克或血液酒精濃度達0.05%以上,依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