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壩國賠爭議 臺電釋善意 願同家屬協商賠償免訴訟

武界閘門線路不良,造成野營兩家人4死,臺電今提出善意,不管可不可國賠,只要檢調調查告一段落,認定臺電有疏失,即會主動與家屬協商談賠償,希望不用走到訴訟道路。(圖:臺電提供)

武界壩誤開閘門造成4死,家屬是否可提國賠造成議論。臺電認爲,提國賠有認定問題,且過去民衆曾提國賠沒有一次贏過。其實無論是否國賠,臺電都會負起一定負責。願意在檢調調查告一段落後,如有起訴認定臺電疏失,就會跟家屬協商賠償事宜,希望不用走到民事訴訟。如果臺電無疏失,也會善盡企業社會責任,給予撫慰。

臺電發言人張廷抒直指,國賠不國賠不是重點,假若有缺失法律責任,臺電不會逃避。如果最後檢調調查,臺電有應負責任,即會啓動與家屬協商,討論賠償事宜,至於兩邊該各負擔多少比例責任,則以司法機關見解爲依據,畢竟臺電也是公務機關,須依法行政,也不是說賠多少就多少。

但假若臺電無疏失,張廷抒給出最大善意,指仍會在能力之內,拿出最大善意,盡一份社會責任。意味即使臺電在法律面站得住腳,還是會給予家屬一定的賠償。

臺電內部則說,過去《國賠法》有規定「公有公共設施」,才符合國賠對象,以前司法院曾有判例,認爲臺電屬於私法上的公司,不適用國賠法。因此過去有人孔蓋設置不良受傷、誤觸電線傷亡事件,民衆對臺電求償國賠,都沒有一次成功。

不過去年底《國賠法》修法,拿掉「公有」兩字,僅剩「公共設施」,因此未來如果家屬提國賠,是否可能改變過去見解,還很難說。且即使符合國賠要件,求償主體經濟部還是臺電,也須釐清。畢竟,武界壩到底是國家資產,經濟部委託臺電代操,還是屬於臺電自有設施,尚須討論。

但經濟部次長文生認爲,國賠是司法問題,經濟部不是求償對象,但會遵守法律規範有關過失歸屬,目前檢察機關已經進入調查,其過程更嚴謹,但也會請臺電儘速提報告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