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紓困再鬆綁!疫情衝擊 原料進口關稅衝退稅可申請展延1年

財政部關務署。(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放寬原料進口關稅衝退稅,關務署今(11)日表示,關稅法施行細則規定,申請展延衝退稅原僅限於「天災」、不可抗力事由廠房生產設備被的情況之下,纔可以申請延期。但是因爲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許多廠商訂單萎縮、存貨無法出口,面臨衝退稅的期限即將到期而束手無策。

所以這次關務署提報修正關稅法施行細則,刪除原本的限制情形,將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無法在期限內申請的廠商給予彈性空間,可以申請延長關稅衝退稅期限,期限從原料進口隔日的1年半時間,再展延1年爲限。

關務署舉例,近期有水產公司外銷訂單減少很多,存貨部分無法在期限內出口,如果衝退稅一年半的期限到了,疫情未恢復,外國訂單又沒有,進口的關稅無法出口就無法退稅,所以函請財政部協助。

關務署進一步解釋,廠商衝退稅的時程,廠商進口原料會課徵關稅,但是等到廠商出口之後,可以向關務署申請1年半前進口關稅的退稅。而現在廠商的難處是,如果廠商接不到訂單,超過期限之後就無法申請到進口關稅的退稅,該水產公司的期限只到7月,若疫情衝擊經濟的情況無法在短期之內緩和,這家廠商沒有訂單收入之外,也無法取得進口原料的退稅,對該公司而言雪上加霜。

關務署表示,關稅法施行細則確實規範比較嚴格,只有在「天災」、不可抗力是由所造成的廠房、機器設備毀損,纔可以向關務署申請展延,這次疫情只屬於不可抗的事由,並未造成廠房、機器毀損,恐怕不適用;所以政府基於協助廠商與紓困廠商立場,所以同意刪除廠房機器毀損,放寬申請原料進口關稅衝退稅,從1年半可以申請展延,展延時間以1年爲限,也就是隻要原物料進口的兩年半之內出口,廠商還是有機會取得退稅。

財政部表示,這次放寬並非只有產業獲利,電子產業、電腦都可以獲利,有好幾千項的稅則可以延長衝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