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長虹下屬子公司3個訴訟案件二審判決出爐 預計減少2023年歸母淨利潤超1700萬元

兩年多前,因化工材料貿易糾紛,四川長虹(SH600839,股價4.84元,市值223.43億元)下屬控股子公司長虹順達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順達通)作爲原審被告涉入3個訴訟案件,順達通此前已收到3個訴訟案件的一審判決書。

如今,3個訴訟案件二審判決結果出爐。根據四川長虹1月12日晚間公告,2024年1月11日,順達通收到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關於3個訴訟案件的二審《民事判決書》。其中1個訴訟案件維持原判,2個訴訟案件部分判決結果有所變更。3個訴訟案件的被上訴人包括福建省建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投公司)、莆田市國投森通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通公司)、泉州市交發工程物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泉州交發)。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3個訴訟案件系順達通與對方於2019年9月至2021年1月期間因化工材料貿易引發的糾紛。根據四川長虹此前的披露,原告方的起訴原因均是:順達通等被告與原告簽訂《購銷合同》,原告以其已按《購銷合同》供貨,而順達通等被告未能依約向原告履行貨款支付義務爲由,向法院提起訴訟。

最新的二審判決結果維持原判的爲順達通與森通公司的訴訟案件,出現變更的則是順達通與建投公司、泉州交發的訴訟案件。

其中,與建投公司的訴訟案件中,變更福建省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2021)閩03民初344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爲:順達通等公司在判決書生效之日起十日內支付建投公司貨款1.23億元,以及以貨款爲基數自2021年4月30日起至還清之日止按每日萬分之二點六的標準計算違約金。記者注意到,一審判決中違約金計算的起始時間爲2021年3月19日。

針對上述3個訴訟案件二審判決結果對公司的影響,四川長虹稱:根據上述3個訴訟案件二審判決結果及《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預計負債的判斷條件,初步測算2023年將增加預計負債金額約1716.68萬元,將減少2023年度歸屬上市公司淨利潤約1712.39萬元(最終以年審會計師審計後的財務數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