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想逃毒劑注射」 德州法官霸氣駁回:立刻執法

美國死囚拜柏(Danny Paul Bible)於27日伏法。(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實習記者袁茵綜合報導

美國德州死刑犯拜柏(Danny Paul Bible)27日晚間18時32分以「毒劑注射」伏法。拜伯因爲犯下連環殺人和性罪刑,在2003年被判處死刑,但他爲了「逃死」,竟宣稱健康有問題,毒劑注射很可能會出錯,導致身體承受極大痛苦,「政府可能會因此違憲」,不過最終遭到最高法院駁回。

綜合外媒報導,拜伯至少犯下4起殺人案、9起性侵案,因爲1979年在休士頓的一樁性侵謀殺案遭判死刑。拜伯的律師表示,原定在27日晚上的毒劑注射死刑應停止,因爲拜伯身體有疾病,很可能找不到靜脈注射足以致死劑量的戊巴比妥(pentobarbital),加上帕金森症伴隨的震顫,會使下針變得困難,若使用注射死法,將導致他在生前受到痛苦折磨,違反憲法。據瞭解,美國憲法保障公民免於受到酷刑或非常刑罰

如果不使用注射死刑,那要怎麼辦呢?拜伯律師還「好心」提議,可以改爲槍決,或是用氮氣腦部氧氣供應切斷,直至呼吸停止。但拜伯的上訴在處決前一小時遭到駁回,德州助理檢察長法庭上提到,這個上訴只是爲了拖延「當之無愧的處決」的「沒意義策略」。此外,槍決和氮氣死法在德州都不合法

拜伯順利伏法,過程中沒有出現意外狀況。當時監獄長詢問拜伯是否有遺言時,對方僅淡淡回答「沒有」。這是德州今年第7次執行死刑,當地是美國執行死刑人數最高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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