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審幼童遭免職 前檢察官林俊佑聲請再審被駁回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中時資料照)

花蓮地檢署前檢察官林俊佑,被爆出以女兒遭霸凌爲由,去年6月帶刑警2度闖幼兒園私審幼童,嚴重影響司法人員形象,經法務部檢審決議停職,並移送監察院彈劾後,司法院職務法庭今年5月判林俊佑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官以外公務員職務。林俊佑不服,提起再審,但遭駁回。

監察院去年9月4日,全數12票無異議通過彈劾林俊佑。監院認定林去年因懷疑女兒在就讀的幼兒園遭同學欺負,園方未妥善處理,假借職務權力,指示員警在去年6月21日隨同前往幼兒園,不顧園長老師勸阻,執意進入教室,嚴厲質問班上學童,導致幼童心生恐懼,並妨礙師生上課權益

去年6月28日,林俊佑2度指示員警陪同前往幼兒園,威逼園長索討教室監視錄影帶讓他攜回觀看,明顯涉有侵越權限,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情事,且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嚴重戕害檢察官形象。職務法庭日前判林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官以外公務員職務。

但林不服,提起再議,林認爲,他是私人時間就女兒遭霸凌一事到幼兒園瞭解情況,不是執行檢察官職務,不構成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以適用法規錯誤理由,提起再審,但職務法庭認爲再議無理由,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