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條例漏洞百出 教團憂百億公款淪私產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4)日舉行「私校退場後門大開 百億公款變家產?」記者會。(高教工會提供/李侑臺北傳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整理過去10年教育部挹注40家「潛在退場私立大專院校」金額表。(李侑珊翻攝)

〈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已在11月由行政院拍板全案已送審立法院,但教團憂心若政院版本通過,千百億元獎補助款恐將無法迴歸公共,甚至更淪爲「指導」私校董事會把持校產工具,因此呼籲朝野立委務必將漏洞補起,校產不應成爲私產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4)日舉行「私校退場後門大開,百億公款變家產?」記者會,表達對行政院版本的條例財產信託公益董事及專案輔導私校可改制合併改辦等方面,具有強烈質疑。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表示,會內彙整最近1年學生人數最少的30所私立大專院校(約莫4000人以下),另再加上最近1年間學生人數減少達到1成以上的10所私立大專院校,共計40校,可能最優先適用退場條例的「潛在退場私立大專院校」,而在近十年左右,教育部則以國家預算挹注這40間私校,費用高達新臺幣123億餘元,其中更有8傢俬立大專院校,領取超過4億元補助。

陳柏謙認爲,國家鉅額公共資源累積而成爲校產,私校進入退場階段時,理應迴歸公共,但行政院版本卻表明,只要私校董事會主觀上不願意退場,董事會就能確保校產改辦其他事業,如此便有極大的可成讓國家補助的鉅額款項最後淪爲私產,因此強力呼籲朝野立委應嚴格把關

全教理事長侯俊良則說,百億公產透過政院版條例,恐變成私產,全教總和高教工會曾提出3點質疑,包括政院版條例刪除專案輔導學校「財產信託」條文,以及專案輔導學校要派「公益董事」2到4人,被改爲派專任教職員最多3人擔任學校法人董事,以及增加可在3年內申請改制、合併、停辦的選項

侯俊良認爲,行政院版本可說是「內神通外鬼」,不僅刪除財產信託、公益董事,還大開私校退場改辦後門,因此呼籲朝野立委及社會大衆共同監督法案,作爲主管機關的教育部,更應當正面迴應,負起責任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提到,私校法就是有漏洞,纔會讓私校退場有師生被遺棄,並出現校產被掠奪等等醜聞,但教育部卻放着不管,政院版退場條例更將改辦條款納入,私校資產將無法迴歸公共,讓教團無法接受。

林柏儀也呼籲教育部與朝野立委等相關政府單位機構代表,私校退場條例該補上漏洞,而不是放任漏洞繼續存在。

教育部迴應,若退場條例草案未能完成立法,僅能依現行法令處理私校退場事宜,則將無法完全確保教職員及學生權益,及賸餘財產處理的公益性

教育部強調,期待各相關團體,若有其他補充或修正退場條例草案的意見,均可在立法院審議過程中提出討論,大家共同努力使退場條例草案能儘速完成立法,使教職員工及學生在學校退場過程中權益能受到保障,私校校產亦能確保公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