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真有助於改善治安?--戒嚴時期難道就無犯罪

作者紀州人(管理學博士肄)

臺灣社會重大刑案又添一起,犯罪嫌疑人以泯滅人性手法慘殺了無辜的小女童犯案後仍不見悔意,着實令人深惡痛絕,亦因此臺灣社會存在許久的爭議-廢除死刑的議題又被搬上臺面討論!在此要提問的是:死刑廢除與否,是否有助於遏止重大犯罪?尤其是如此喪盡天良的犯罪行爲,是否因爲死刑的存在而得以遏止?

若仔細查詢過去媒體報導過的刑案,不難發現,即使是在以往戒嚴時期,還是有發生過令人髮指的重大社會事件,不因爲死刑存在而得以有效遏止犯罪;並且,在戒嚴時期施行的法律,你我皆知是比承平時期來得嚴格許多,但是亡命之徒仍然潛伏於當時的社會中,並且受害人加害人實行犯罪的當下,通常是沒有什麼抵抗能力的,即使不是小孩子;畢竟對於受害人而言,事情就是那樣發生了。

死刑是我國固有的刑罰,屬於犯罪後所應受到的懲罰種類之一,在現代社會考量人道原則以及文明因素,已經有國家開始實行廢除死刑的制度。而廢除死刑的議題最近在臺灣社會也引發相當大的波瀾,尤其是在發生重大刑案的同時,廢死議題便同時發燒,常引發正反兩派相對的辯論!究竟廢除死刑與保留死刑,與改善社會治安有無關係支持者反對者均有非常寶貴建議可資參考,但問題似乎到目前都沒有解決過!而我國刑法到目前爲止,是保留着死刑這項刑罰的,亦即臺灣目前並無廢除死刑,但重大刑案,仍是不斷的在發生…

或許臺灣社會該重視的議題,不應僅侷限於死刑之廢除與否,應該檢討有無其他方式來防止犯罪,而不是僅透過事後的刑罰來遏阻犯罪,因爲,刑罰總在犯罪行爲後,傷害已經造成,科以刑罰僅存替被害人討公道及撫慰國民情感功效!而這樣的處置是否過於消極呢?如果可以從源頭加以阻止犯罪行爲的產生,是否會比討論死刑應否廢除之議題來的有建設性呢?

當然,刑罰之存在有其必要性,此係由於犯罪行爲後需要受到懲罰,然死刑存廢與否的議題,攸關社會氛圍與國民情感,此須審慎待之!但是,犯罪的預防與犯罪的懲罰,兩者不應混爲一談,簡單的道理:事前預防與事後處置,兩者之不同一般!

●作者紀州人,前公務員,管理學博士肄。本文言論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