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煙案總統府諮議林家如買37條煙 北檢無罪簽結

利用總統出訪專機超額購買菸品的總統府諮議林家如,北檢查無刑事責任簽結。(本報資料照片

轟動一時的國安局私煙案,其中購買私煙37條的總統府諮議林家如,被財政部關務裁罰4.5萬元罰鍰,至於刑事責任部分臺北地檢署偵查發現,林家如是在飛機上購買香菸,並依一般通道通關,沒有禮遇通關,也沒有搭乘公務車,查無刑事責任,依法簽結。

財政部關務署是在2019年9月26日針對國安局私煙案未涉及刑責超量攜帶煙品的13名總統專機旅客祭出行政懲處;這13人共買100包,官員透露,單就機上交易部分,遭罰金額最高的是總統府發言人室諮議林家如,因超帶了36條煙品,遭罰4.5萬元罰金。

臺北地檢署當時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41條的刑事處罰,限於有積極施用詐術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始能成罪。並接續追查林女是否涉有刑事責任事證,不過,調查後沒有發現林女涉犯稅捐稽徵法的刑事處罰,檢方以無罪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