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口氣!自行照顧長照患者 取得診斷證明書時間延長至明年6月

家裡如果有長照患者,明年5月報稅時可以定額扣除12萬元,民衆要記得準備好相關的文件。(圖/記者季相儒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爲了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能者,今年7月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長照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並且今年的1月1日起適用。但政府考量該項扣除額是首年實施,身心失能者只要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時間延長到明年6月1日(報稅截止日前),讓民衆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取得列報長照扣除額證明。

財政部表示,長照扣除額的適用對象包含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者、長照失能等級第2到8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達90天者,以及在家自行照顧者。其中在家自行照顧者的身心失能者,雖不用實際聘僱看護工,但應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或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極度重度等級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應檢附今年度有效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影本

但是,雖然今年7月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不過財政部及衛福部皆收到民衆反映,因爲公佈的時間較晚,來不及預約進行評估,也有醫療院所反映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有一定的觀察期無法消化預約的民衆,所以考慮民衆時間的壓力,所以延長至6月1日(報稅截止日前)。

財政部官員表示,此項放寬對於在家自行照顧長期照顧的民衆來說,壓力可以大爲減輕,不論是取得巴氏量表進而取得診斷證明,時間都可以延長,不用擠在今年底前取得。

官員說,民衆在申報時候,也可以先申報扣除後補件證明,但是官防時間(印章取得時間)必須爲明年6月1日之前。官員指出,首年是考慮因爲法規剛剛上路,所以民衆取得診斷證明需要時間,至於明年之後民衆已經逐漸熟悉法規,是否還可以延長到6月,則還要進一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