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夫「短又早射」!驚世幼教女師偷腥 對象竟是學生爸

幼教女師偷腥,還酸丈夫「短又早射」。(示意圖/Shutterstock)

宜蘭戴姓男子與幼教女師歡歡(化名)結婚,婚後育有一對雙胞胎,不料,今年(112年)2月卻發現,歡歡與學生的邱姓父親有染,LINE對話露骨、鹹溼,歡歡:「我要的是性」、「讓我一個月可以解放一 次,好嗎?」。歡歡還羞辱丈夫:「我其實真的有比較誰比較厲害,我真的覺得早泄好悲慘!」、「你長、他短、你久、他快射」。戴男不甘受辱向邱男提告求償200萬元。

判決書指出,戴男與女兒在今年2月時查看歡歡手機,發現歡歡外遇,歡歡也因此簽下和解書,戴父作證時表示,當天我兒子打電話說他老婆討客兄,我就罵說女人最重視名節,不可以亂說,過不久後我的孫女用LINE傳歡歡跟邱男的照片給我,裡面還有歡歡的裸照。

戴父說,隔2天我跟太太去歡歡老家,她媽媽看到我就跟歡歡說「趕快跟妳公公婆婆跪着道歉」,但是歡歡都不正眼看我們,結果是歡歡媽媽下跪,我們把她扶起來。

我那天打電話跟找到邱男家,我跟說「你有家庭,爲何破壞別人家庭,爲什麼要帶歡歡出去玩,還要拿40萬?」邱男承認有跟歡歡出去玩,40萬是旅費。這些都是邱男在電話中說的。

歡歡說要離婚,我兒子沒有面子,我跟歡歡爸爸也都知道此事,後來就一起寫了和解書跟離婚協議書,歡歡就要求我把兒子傳給我的對話跟照片都刪除,離婚就是因爲歡歡外遇引起。

歡歡則是辯稱,對話紀錄實際上都是我跟自己的對話,我在邱男家人收到起訴書時,他老婆有跟我聯絡,後來我有去道歉,說起訴書寫的不是真實的內容,不好意思假借他老公的名字去離婚,因爲我臉書上用邱男的頭貼下載圖片,製造不實的對話內容,實際上對話內容都是我跟我自己。

法官檢視邱男與歡歡對話,邱男:「我可以一個月跟妳做愛一次」、「直到妳的婚姻關係有一個段落」、「我們一個月做愛一次, 時間由妳決定」、歡歡:「不要」、「我要3-4次」、邱男:「這個月已經用完了,三月再約。」、「一個月一次,二月份已經很多次了當然就是三 月份再約也沒有差幾天」。

邱男:「沒辦法還讓X哥幹」、歡歡:「所以第三次,我有說我沒辦法讓他再幹了!因爲沒有感覺」邱男:「未來如果有揪團出國, 要不要跟?」

歡歡:「我不想分手、我求你不要離開我,你只需要性,對嗎?我真的不能沒有你」、邱男:「妳先把條件都開出來」、歡歡:「1.我希望我們能繼續走下去2.我希望你很明確的告訴我該如何跟你分享溝通任何問題3.我很需要性生活沒有 你沒有任何人可以滿足我的需求4.沒有你在身邊我沒辦法好好過日子,六年 沒有你我沒辦法過」。

邱男:「我摸妳的身體妳會高潮嗎?」、歡歡:「對、我想要被你插」、邱男:「X哥懶叫插入妳到底有 沒有舒服?我不是問高潮與滿足」、歡歡:「沒有感覺!只有插着東西而已」、邱男:「插入陰道沒有反應?哪怕是瞬間」、歡歡:「沒有完全、沒有我想要的感覺」。

歡歡:「我覺得我不乾淨,沒感 覺!就是一個空殼子跟他做愛,沒有你我受不 了!我確實沒你的深入我沒辦法,沒感情,跟他做愛!無趣!迴歸家庭!我其實真的有比較 誰比較厲害,我真的覺得早泄好悲慘…他沒辦法滿足、我在跟他做愛後…死魚」。

法官審酌,邱男明知戴男爲有配偶之人,仍與歡歡自108年起發生多次性行爲,一同出遊又互相傳送親密照、裸照,嚴重破壞婚姻關係之誠實義務,而損及戴男權益,最後導致離婚,戴男因而罹患泛焦慮、情感疾患等。法官日前依法判決,戴男請求賠償損害以100萬元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