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羅志祥「肉體斂財」敗訴 陳沂:非常意外

記者黃子瑋臺北報導

網路紅人陳沂日前因酸肉體斂財」、「亞洲空幹王行徑跟賣淫小模有什麼兩樣」被羅志祥小豬)提告求償200萬元並且登報道歉,今判決結果出爐,陳沂被判需賠30萬元。對於結果,小豬感謝法院還他被尊重的人格;陳沂第一時間則是傻眼,接受電訪時表示:「感到十分意外。」她說會繼續上訴。

▲對於需賠羅志祥30萬元的判決,陳沂感到十分傻眼。(圖/取自陳沂、羅志祥粉絲團

陳沂被羅志祥控告公然污辱,3月時還親自出庭表示,是針對他的行爲非個人。但今判決結果出爐,需賠償30萬元,讓她十分錯愕,第一時間在臉書寫下:「上訴。誓死捍衛言論自由!」她後來接受電訪時表示,「法官認爲我說他是賣淫小模,但其實我是說他的『行爲』。」因這點敗訴,陳沂表示十分意外,並且強調會繼續上訴。

對此,羅志祥經紀公司迴應:「羅志祥很感謝法院還給他該被尊重的人格;更開心的是:他一直強調希望遏止的網路霸凌,終於獲得正義!在網路霸凌甚囂塵上的時代,希望此個案可以喚起各界對於言論表達的正視,讓言論迴歸理性,而不是作爲傷人工具;至於賠償的部分我們將全數捐給流浪動物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