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同事「三八喇叭花」遭討10萬 女清潔工:大家都知道她叫放送頭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蕭姓女清潔工陳姓同事不合,去年6月30日中午12時許竟然在水餃店嘲諷對方是「三八喇叭花」,事後前往陳姓夫婦住處質問爲何要報警,還辯稱「大家都知道她叫三八阿花、放送頭」,結果遭提告求償10萬元。臺中地院簡易庭日前判蕭女得爲了這句話賠償4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陳女和蕭女都是靠清潔工的工作賺取生活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陳女在判決書中主張,兩人雖然是同事,但積怨已久,事發當天在水餃店遇到蕭女,對方卻突然罵出一句「三八喇叭花」,實在氣不過就報警處理,沒想到當晚又跑來住處門口鬧,數次稱她是「三八阿花」,顯然足以貶損她的人格尊嚴及社會評價,這才決定提告求償1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女則反駁,她在工作場所長期受到陳女偷拍睡覺或與其他同事聊天畫面,甚至利用姓氏諧音取了「肖仔」這樣難聽的綽號,在水餃店相遇那天也是因爲被嘲諷「肖仔」,纔會情緒失控開罵,對方卻把錄影片段傳給主管和其他人,「我擔心會被評價爲人品粗俗不良,已經影響食慾及睡眠,需要仰賴身心科開的安眠藥入睡」,雖然經濟狀況不佳,但願意和解,也已經誠意道歉,因此希望法官輕判。

對此,臺中地院簡易庭調閱蕭女前往陳家解釋的錄音譯文,一開始是陳女丈夫先提問拜訪目的,蕭女便開始說明事發過程,最後還補上一句,「還有那個案子,打擾到警察,警察也很可憐,這個沒有什麼事情。她本來在我們(公司)裡面,大家都知道她叫三八阿花、放送頭,大家都知道啊,對不對?」

法官認爲,蕭女登門解釋多次說出「三八阿花」這個詞,是爲了說明情況,並非故意辱罵,因此實際上算起來,只有一次是刻意的,這樣看來,陳女請求10萬元精神慰撫金就有些超過了,衡量雙方經濟狀況之後,裁定應賠償4000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