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改槍未遂7度開庭 自提3名法學博士當鑑定人落空

士林地院針對安佐辯護人聲請專家學者鑑定,由於檢、辯雙方沒有共識,將由合議庭決定人選。(圖:李文正攝)

藝人孫鵬狄鶯子孫安佐,2018年被控美製槍未遂,士林地院21日開庭,孫的辯護人提出3名曾在美國執業,又取得博士學位學者擔任鑑定人,將對美國法律是否處罰孫安佐在美製槍,藉以釐清臺灣法院是否有審判權,不過,檢察官聲請要到庭詰問,瞭解鑑定人是否瞭解美國法與我國刑法法官諭知,雙方並沒有共識,由合議庭決定鑑定人選。

檢、辯雙方對於美國法典第18篇922條解釋不同,孫安佐辯護人稱,該法處罰商業行爲,剛滿18歲的小留學生並無制槍能力,並提出有美國法專長的學者鑑定,釐清孫安佐行爲在美是否違法

辯護人提出3位鑑定人,均爲國內法律系畢業後,在美國取得法學博士,對於美國法造詣深厚,瞭解孫安佐持槍過程後,將提供書面鑑定報告,但因鑑定費用被告支付,且3人價格落差很大,法官希望在還沒有確定以前,不要讓鑑定人身分曝光

公訴檢察官說,不會放棄交互詰問的機會,若鑑定人無法當場回答,代表鑑定人不清楚美國法,僅透過書面報告,無法瞭解鑑定人的方法鑽研程度。但辯護人稱,鑑定人已經很不容易找,若要到庭,恐因太過於麻煩而拒絕鑑定。

法官諭知,合議庭將決定人選,並確認日後鑑定方法、報酬給付及所需時間檢辯雙方可在今年5月7日前,具狀主張鑑定事項,法院彙整後提供鑑定人參考,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