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自嘲愛講幹話 被控制造槍枝未遂明天首開庭

安佐被控制造槍枝未遂罪,士林地院明(4日)下午2點30分首次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摘自YouTube/李文正臺北傳真)

藝人孫鵬狄鶯子孫安佐在美被控恐怖威脅罪、非法持有彈藥罪,服刑238日後遣返,士林地檢署對持有槍枝部分,以未經國外法院審理判決有罪,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未經許可製造槍枝未遂罪起訴,法院日前分案,明(4日)下午2點半首度開庭進行準備程序。

孫安佐上月24日遭起訴沉默2日後,錄製影片上傳Youtube,開場就說「這就我的命,我覺得遇到這種事是滿衰的,我有個不好的習慣,就是喜歡講幹話。」孫說,當時下課,和一個自認是朋友的人開了玩笑,殊不知,遭美國警方逮捕「當下有點蒙了,就這樣被上銬帶走了。」

而他的父母孫鵬、狄鶯則發聲明表示,對士林地檢署的作爲深感不解和遺憾,聲明中寫道:「孫安佐就本案,已經由美國法院審理完畢,並服刑238日,已受到慘重的教訓,也深刻反省自己所爲」,我們原本以爲平安無事。」並對士林地檢署對於美國法院不罰的行爲,以最低本刑7年以上的重罪起訴「實令人相當不解,我們深感遺憾!」盼法院能詳查事實,做出公正的判決。

法界人士表示,孫安佐所涉製造槍枝部分,最輕本刑爲有期徒刑7年,若考量未遂刑期減半,但仍有3年半以上的刑度,若能用「情堪憫恕」減刑的話,刑期纔有可能低於2年獲得緩刑,若無其他減刑適用,孫安佐極可能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