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鄰糾紛多 北市修正處理規則

工地損鄰爭議,北市建管處8日公告修正處理規則,包括鄰房現況鑑定、鄰房範圍界定及鑑定機構資格。圖爲施工造成損鄰。(臺北市建管處提供/張立勳臺北傳真)

常有建築施工損鄰引發爭議,臺北市建管處8日公告修正處理規則,包括施工前要先鑑定鄰房狀況,且鑑定機構人數必須達40人以上,並界定工程開挖深度3倍的水平距離內,爲可能受影響的鄰房範圍,預計14日發佈後2天上路實施。

目前「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未強制建商鑑定鄰房現況,導致發生損鄰時缺少客觀施工前後資料,讓監造建築師判斷損害責任歸屬,不少民衆反映無現況鑑定資料時,僅由監造建築師認定損害責任歸屬過於主觀。

建管處長劉美秀表示,修正處理規則後,明定建築工程施工前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發生損鄰情況,須交給第三方公正鑑定機構評斷,鑑定機構鑑定人的人數,則必須達40人以上,以提升鑑定報告公信力及品質。

此外,以往曾發生距離工地100公尺外的房屋受損,屋主卻把損壞怪罪給工地施工,劉美秀說,經分析許多研究報告,施工不會影響超過開挖深度3倍水平範圍外的建物,處理規則也首度列出範圍,將開挖可能影響鄰房的範圍納入,規範工地開挖深度3倍的水平距離以內的建物受損纔算數,比如開挖深度爲10公尺,半徑30公尺以內的房子纔有可能受影響。

劉美秀強調,藉由損鄰規則修正,提升建築施工損鄰事件協調效率和品質,強化相關鑑定報告公信力維護民衆權益,將大幅減少後續爭議,雙方時間浪費,「臺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修正後經市政會議通過,送議會備查,預計14日發佈後2天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