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所謂驚天逆轉其實還沒發生 真正反轉需要新證

弗朗科·弗拉蒂尼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就孫楊案的裁決,居然被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了,此案將回到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得到重新裁決的機會。這是昨天的大新聞,那麼問題來了,此前被處禁賽八年的孫楊有望翻盤?他還有可能出現在明年的東京奧運會上嗎?如今看來,說轉機爲時尚早,最關鍵的還得看孫楊方面能否拿出足夠分量的新證據。如果拿不出的話,那在很大概率上,再一次裁決的結果也仍會是孫楊被禁賽、無緣東京奧運會。

爭取到第二次機會 有新證據才能翻盤

孫楊案將被重新裁決,這次的公堂仍將是上回給了他八年禁賽令的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之前涉及孫楊的裁決後,這就是大家即將看到的局面。

原裁決撤銷,案子將被重啓,這消息肯定會弔起大家的好奇心,隨之而來的疑問就是“要翻案了嗎”“孫楊能參加東京奧運會了嗎”。實際上,孫楊的禁賽處罰能否被真正取消,最關鍵的還得看孫楊方能否在重審過程中提供對其更有利的新證據和新材料

上一次仲裁和這一回重審,案件主理機構都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角力的雙方,仍舊一邊是世界興奮劑機構(WADA),另一邊則站着孫楊和之前主張孫楊無需被罰的國際泳聯。在上一次裁決過程中,根據各當事方提供的證據材料,孫楊落於下風。新的仲裁流程啓動後,如果沒有出現對孫楊更有利的證據材料,或者兩大陣營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戰力對比值”沒有發生偏移,那在很大概率上,再一次裁決的結果也仍會是孫楊被禁賽、無緣東京奧運會。

所謂的驚天逆轉,其實還沒有發生。

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有權撤銷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但撤銷的適用範圍非常有限。前者不會對仲裁庭就事實的認定、規則的解釋、適用及推理作實質審查,它只負責查究仲裁的程序是否合法。

這一點在瑞士聯邦最高法院的公告中也有明確體現。“2020年12月22日,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於2020年2月28日對中國游泳運動員孫楊的禁賽處罰。關於孫楊一案,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將重新進行裁決。這麼做的理由是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仲裁員身份存疑。”

外媒報道,這次之所以會有撤銷原裁決、啓動重審的結果,原因是孫楊律師團隊在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提交的材料中,抓住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上一次負責孫楊案裁決的仲裁小組中的首席仲裁員曾在社交媒體上就動物保護等問題發佈過涉嫌辱華的言論,而這一點質疑得到了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支持,所以便有了現在的重審。

“關鍵先生”弗拉蒂尼

曾任意大利外交部長也是資深體育仲裁人

孫楊案將啓動重新裁決,這除了證明孫楊方律師團隊在經由人員調整後,確實更專業、更會抓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與瑞士聯邦最高法庭關係上的重點外,更關鍵的——還得“感謝”曾在此案中擔任首席仲裁員的弗朗科·弗拉蒂尼先生留下的命門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根據外媒報道,因爲曾在社交媒體上就動物保護等問題有過涉嫌辱華的言論,所以弗朗科·弗拉蒂尼之前在仲裁小組內的中立身份遭到孫楊律師的質疑,且這一點被瑞士聯邦最高法庭採納,成爲案件將重新裁決的關鍵。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仲裁員名冊向來藏龍臥虎,通常都由兼具法學背景和體育專業知識的巨擘來擔任仲裁員,一屆任期爲四年,但可以連任。出生於1957年的弗朗科·弗拉蒂尼,在成爲孫楊案重新裁決的“關鍵先生”前,他更爲人所知的身份應該是原意大利外交部長。

擁有專業法學背景的弗拉蒂尼,他走的是“法而優則政”的發展路線,曾先後擔任過皮埃蒙特地區行政法院治安法官、意大利國務委員會成員和財政部法律顧問、公共行政部長、地區事務部長等職務。在貝盧斯科尼任意大利總理期間,弗拉蒂尼曾兩度被任命爲外交部長。另外他還擔任過歐盟委員一職。

在體育仲裁領域,弗拉蒂尼也是一位資深人士。從2014年開始,他就擔任意大利奧委會體育仲裁高級法院主席和法官。

行業自治的典型產物

CAS就是“體育最高法庭”

清官難斷家務事,清官也難斷體育事。由於體育領域的專業性和自治屬性,所以,即便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撤銷了孫楊案的原裁定結果,但能來負責此案的還是唯有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它就是現實中的“體育最高法庭”。

所以,儘管截至發稿時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尚未發聲,但再裁決一次的各個流程,也仍將是按照守則中的規定來操作一遍——證據材料纔是佔壓倒性地位的關鍵。

從以往案例來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對國際體育組織、國際體育單項協會等與運動員間的糾紛做出改判的機會還是不小的。就以最近的俄羅斯禁賽案來說,前者就對世界反興奮劑機構開出的罰單做了減輕處理,將俄羅斯參加國際大賽的體育禁賽期從四年減少爲兩年。但“自我糾錯”的概率就會低得多,2007年阿根廷網球選手吉列爾莫·卡納斯曾經有過類似經歷,但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在第二次審理時依然維持了原判

正因如此,所以在得知原裁決被撤銷、啓動重審的這個結果,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倒是反應很快地在官網上發佈了聲明,指出在上一次裁決中該機構“顯然在案件判決中佔了上風”,同時表態“我們將採取措施來再次有力陳述我們的觀點”。

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是一個獨立機構,它的守則中規定,不論仲裁程序的地理位置如何,所有仲裁的所在地都是瑞士洛桑。所以,國際體育總裁法庭受瑞士法律管轄,基本運作則遵循《國際體育仲裁委員會與體育仲裁院仲裁章程與規則》。這也就是爲什麼,孫楊不滿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裁決結果後,可以向瑞士聯邦最高法院上訴的原因。

仲裁小組和仲裁員到底怎麼選出來的

孫楊案被髮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重新裁決,截至發稿,該仲裁法庭尚未就此事發聲。世界反興奮劑機構(WADA)副主席楊揚女士在昨天接受採訪時透露,此後該案件應該會由新的仲裁小組來負責。那麼問題來了,仲裁員到底是怎麼選出來的,仲裁小組機制又是如何在最大程度上做到中立與公正的呢?

弗朗科·弗拉蒂尼之前能成爲孫楊案的首席仲裁員,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孫楊方面“間接促成”。

通常情況下,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仲裁小組由三人組成,其中一人爲首席仲裁員,另兩人爲仲裁員。案件中總有在角力的兩個陣營,每個陣營都可以從該仲裁法庭的仲裁員名冊中挑選、任命一位仲裁員,然後由這兩名仲裁員按照一致同意的原則,再從名冊中選定一人擔任首席仲裁員。只有在兩名仲裁員無法達成一致選擇時,纔會由普遍仲裁庭的庭長行使對首席仲裁員的任命權。後一種屬於少數情況。

無論是孫楊案之前的那個仲裁小組,還是之後將接手此案的新仲裁小組,首席仲裁員與仲裁員都是依照以上流程任命。所以,在重啓庭上交鋒前,孫楊方面這回在選定已方仲裁員前,估計會做更多的功課。

真正反轉需要新證 可以爭取奧運資格

懸念一:孫楊新團隊能破解老問題嗎?

在案件淡出人們視野的這大半年時間裡,一方面孫楊依舊在泳池裡保持訓練,強調自己不會就此放棄,另一方面他的律師團隊也經歷了升級。在體育仲裁領域頗有經驗的舍倫伯格律師事務所與他的律師團隊有了合作。

不過,新團隊還是會遇到老問題。涉及運動員的興奮劑糾紛,國際體育仲裁法庭每年都會仲裁很多這樣的案件,且一貫堅持《國際奧委會反興奮劑規則》中的“嚴格責任制原則”。具體來說就是,運動員可以事後就檢測執行機構或人員的資質等提出質疑和要求,但不能拒絕提交樣本。在前一次仲裁過程中,孫楊方面一直在重點強調採樣人員的資質問題,這就和“嚴格責任制原則”難以對話了。

懸念二:重新裁決趕得上東京奧運會嗎?

如果情況不再生變,東京奧運會將於明年7月開幕。如今孫楊案重啓仲裁,從時間上來說,就算重審結果有變,這還趕得上奧運檔期嗎?

從國際體育仲裁法庭的慣例來看,他們是可以特事特辦的。比如奧運會舉辦期間,針對賽場內爭議事件容易高頻率出現的情況,國際體育仲裁法庭就會在奧運會舉辦地設置特別仲裁處,通常一個案件只用一兩天就能出結果。考慮到孫楊如今的情況有些特殊,所以特事特辦也是有可能的。在重審結果出來前,孫楊的參賽資格將得到臨時性地恢復,理論上也是可以去爭取奧運資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