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正華告通姦 劉韋欣:和苗華斌上牀僅兩次被硬上

劉韋欣。(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名模孫正華控告劉韋欣與夫婿華斌通姦案,臺北地方法院2日開言詞辯論庭,先前苗表示與劉女性交10次,不過劉女仍堅持與苗只發生過兩次性行爲,第一次是苗霸王硬上弓「撲上來」,她「做完還不清醒」,第二次也是被逼迫,做完她就哭,而且直到懷孕才知道苗已婚,並請求法官考量她要撫養私生女,給她緩刑。

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在2008年6月認識大陸籍的「百老匯」按摩院櫃檯小姐劉韋欣,7月即和名模孫正華閃電結婚,次年(2009)3月苗劉兩人首次發生婚外性行爲,2010年生下一女,9月時《壹週刊爆料苗劉姦情,孫正華即對兩人提出通姦告訴,2011年11月在DNA鑑定下,證實女生女兒與苗有父女關係

期間因苗華斌在偵訊時坦承與劉女通姦10次,孫正華原諒老公並撤回告訴,但堅持告劉女,指責劉女抱着私生女開記者會,向苗強索3600萬元,她向劉女求償200萬元。臺北地檢署採信苗的「通姦10次」說詞,依通姦罪起訴劉女;劉韋欣2日在臺北地院仍堅稱,與苗只發生過2次性關係,還強調可能是苗自己另外「找女人」,爲了能跟孫正華交代消費,才把10次都算在她身上,更發毒誓說如果說謊,「等一下出去就被車撞死」。

▲苗華斌與孫正華夫婦。(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劉韋欣還說,第一次是她還沒有準備,苗就「撲上來」,她完事後還不清醒,第二次是被逼迫的,做完她還在哭,兩次都不知道苗已婚,並說自己兩次都沒有避孕,第一次苗是體外射精。但之前開庭時,劉女坦承在2009年3月被記者跟拍時,就上網查到苗已婚,2日卻先改口是同年6月才上網查知,10分鐘後又改口是7月懷孕後才知道苗已婚。

劉韋欣並指苗華斌把她的排卵期、安全期都輸入手機,得知她懷孕後,還責怪她沒有注意安全措施,推薦她可以到同學開的婦產科,又說她可以找一個好人去嫁。劉女希望法官看在她要獨力扶養女兒,輕判她緩刑,還說法官如果相信苗華斌,「下場就會像我一樣慘」。

不過,當法官問劉女說法爲何前後不同?劉女不回答,又問她如果沒有避孕,爲何苗華斌會傳簡訊與她討論避孕?劉女則說「抓不到苗的想法」,法官也直言,「我也抓不到妳想法。」並要她不要再翻供。苗華斌和孫正華2日都沒有出庭,兩人的律師強調劉女所言不實,孫正華的律師表示對刑度沒有意見,只請求法官判適當的刑期。法官庭末諭知全案宣判時間爲2月23日下午5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