唆情敵控父性侵 心機女反被訴

三人行不行?!洪姓少女和大他廿歲的林姓男子同居,尤姓女子後來認識林男心生愛慕,主動加入「一屋二妻」同居,爲獨佔林男的愛,以林恐洪父告誘拐未成年爲由,教唆洪女先下手爲強告父親性侵與家暴,之後洪女生下一女,爲取得洪父諒解而吐實、自首,尤女反被依誣告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原爲網友的洪女和林男互生愛意,未滿十八歲的洪女於是在九十七年三月間離家出走,到虎尾和林男同居,廿歲的尤女後來經友人介紹認識林男、洪女,她非常愛慕林男,同年四月間搬進林住處,加入同居行列

檢察官說,爲拆散林、洪兩人,獨擁林男的愛,尤女向林、洪誆稱,洪女未成年,若被洪父找到,得悉女兒和林同居,林一定會被洪父告誘拐未成年;尤女遂慫恿洪女先下手爲強告父親家暴,並曾在其國二時性侵她,尤與林則充當僞證,強調曾聽洪女訴苦說,洪父常對她毛手毛腳、酒後侵犯她云云,搞得洪父爲應付官司無暇他顧。

起訴書表示,尤女去年二月四日未婚產下一子,生父登記爲林男。而洪女也在十天後二月十四日爲林男產下一女,爲取得父親的諒解,她向父親認錯,洪父要求她向檢察官自首,還他清白。

洪、林於是向檢方自首,供稱系受尤女挑撥,洪父最後獲不起訴處分。林男涉及的僞證罪一審被判有罪;尤女矢口否認教唆,辯稱全是林男唆使的,被檢察官依誣告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