鎖違停機車要車主給錢 男子亮菜刀當街追人 挨罰3千元

鎖違停機車車主給錢 男子菜刀當街追人 挨罰3千元(示意圖資料畫面

男子鎖違停機車,索開鎖費亮菜刀追人,社維法裁罰3000元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文山區一名曹姓男子竟然將違停在自家門口的機車直接上鎖,再向上門理論的車主2人索要開鎖費,還持菜刀追趕車主,被臺北地院簡易庭依違反《社維法》裁罰,曹男認爲自己出於自衛,且沒有被傳喚出庭就裁罰提起抗告北院刑事庭認定,曹拿菜刀行爲是「先下手爲強」心態,無關防衛,駁回抗告,裁罰3000元確定。

曹姓男子是在2020年7月8日晚間近12時,住家大門口被違規停放機車,曹男於是把違停的機車直接上鎖,當車主2人敲門質問時,索要開鎖費,但因車主沒有向他道歉,而且手上拿着安全帽,曹男即關上大門不予理會

車主因機車被上鎖無法離開,再敲打曹男家鐵門時,曹男「預想」車主2人會拿安全帽對他不利,於是取出家中菜刀出門,還持刀追趕車主,被文山一分局依違反社維法移送裁罰3000元,曹不服提起抗告。

北院刑事認定,法院受理社維法案件,除須審問或調查者外,應迅速製作裁定書,法有明文規定,所以曹男認爲沒有傳喚他出庭就裁罰的理由不成立,此外,曹男在違停車主並沒有向他攻擊,就持菜刀出門追趕是「先下手爲強」的心態,沒有正當理由,也不符主張正當防衛的要件,所以駁回曹男抗告,裁罰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