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狗爬式」啪啪背後偷拍性愛片 女友怒告:沒說每次都可以

他趁「狗爬式」啪啪背後偷拍性愛片,女友怒告:沒說每次都可以。(達志影像)

一名陳姓男子與林姓女子進行遠距離戀愛,女方答應可以在兩人在交歡時拍攝性愛影片供男方自慰,但前提是「每次拍攝都要得到女方同意」,某次情人節兩人在北市某民宿過夜,男方趁女方喝醉發生與她嘿咻時,以「老漢推車」姿態在後方拍攝性愛片,事後還傳給女方觀賞,但女方認爲這次她未同意拍攝,因此怒告,法院審理後,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須賠償林女6萬元。

根據判決書,林姓女子與陳男在108年8月9日於交友軟體認識後交往,109年2月情人節當晚,雙方約在松山區某家民宿投宿,當晚併發生關係,但隔了一個星期,陳南傳了一段性愛影片給她,她才知道被偷拍,一怒下控告陳男。

林女表示,她與陳男談遠距離戀愛,陳男要求要視訊自慰達到高潮,但她與家人同住,房間隔音很差,也不習慣,所以就建議見面時再拍影片,但前提是影片都要她知情且同意。

女方表示,陳男拍攝該但影片時,她其實早已喝醉,隔日連有發生性行爲都不曉得,還問陳男有沒有生氣,直到不久後兩人分手,陳男不斷要求複合,雖然兩人當下和好,但看到這段影片心理不太舒服,但又擔心如果當面生氣,不知道陳男會怎麼樣,當下也不敢說,後來陳男也承認是臨時把手機拿起來拍。

林女強調,她與陳男沒有每次性行爲都拍,她僅說過如果見面有需要再拍,並沒有說過每次都可以拍,尤其本案是她不知情且沒有同意下拍攝,直到陳男當天離開時,都沒有討論過拍攝影片的事情。

陳男則辯稱,有用手機從林女背後拍其身體背面至臀部全裸影片,但否認有何妨害秘密之犯行,還說拍攝性愛影片是兩人間的性愛習慣,林女從未反對,且於拍攝影片時,林女明知也未表示反對,他事後將影片傳送給林女時,她也表達欣喜之意,難認定未經林女同意。

法官審酌,陳男未經女方同意拍攝影片,包含女方背部至臀部全裸之性愛影片,已構成無故錄影竊錄告訴人非公開活動、身體隱私部位之罪。陳男與女方進行性行爲之時,利用信任竊錄女方,嚴重侵害女方之隱私,並使女方因此陷入極度焦慮,依妨害秘密等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須賠償林女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