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婚後「繼續賣」錢匯大陸養前夫孩…喝茫還會動粗!夫遭友譏崩潰訴離

劉男不滿劉女婚後持續茶室工作,不僅常不回家,又把賺的錢匯大陸前夫小孩,害他被朋友恥笑,訴請離婚。(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劉姓男子酒館陸籍劉姓女子相識,2人交往6個月後結婚,劉男曾在婚前,希望劉女別再做茶室工作,但劉女不僅沒辭職,更常因工作晚歸、甚至不歸,有時喝醉回家還會吵鬧,更將大部分賺的錢匯往大陸,養育與前夫所生的子女;劉男認爲劉女只是靠結婚留在臺灣賺錢,依婚前瞭解不夠、個性不合訴離北院日前判準。

劉男控訴,劉女無視2人婚前約定,婚後仍持續在聲色酒館工作,不僅害他被朋友恥笑,劉女更因工作經常不回家,有時凌晨喝醉酒回來,還會大吵大鬧影響鄰居安寧,尤其劉女在2019年4月6日喝醉回家時,又與他發生激烈爭吵,甚至出手暴打他頭部,事後2人互相聲請保護令,讓劉男情緒崩潰,對這場婚姻徹底死心,訴請離婚。

劉男另提對話紀錄,「妳有在尊重我的感受嗎?愛回來不回來都隨妳高興,每次要我講狠話才肯回來有意思嗎?一年吃頓飯都那麼難!過年過節呢?都我一個人過!而妳都去陪誰拉?」,劉女則回「陪鬼啦!」,要證明劉女常不回家。

劉女表示,劉男交往時就知道她是茶室老闆娘,工作應酬難免,她如果要晚回家,都會打電話告知劉男,而她也是爲了家中經濟,才持續經營茶室,2人婚後也曾有許多甜蜜回憶;2人於2019年4月6日大吵後,劉男便將門鎖換掉、更把她的衣物通通丟出來,讓她只能暫住孃家,之後她也將茶室結束營業

劉女認爲,劉男早就想趕她出門,先前不但對她施以暴力,更曾污衊外遇,婚姻走到這個地步,也是劉男的責任比較大,主張劉男訴離無理。

北院審理時,劉男與前妻兒子證稱,他曾聽妹妹說,劉女在家與父親大吵時會東西,且他自己也不常見劉女回家,偶爾看到時,劉女也都是喝醉的狀態,他2019年4月6日看到劉女大吵後,在窗臺邊丟東西,爸爸怕她輕生才用力把她抓下來。

法官調查記錄,發現劉男曾因劉女長期不回家,申請協尋、聲請劉女履行同居義務,顯見劉男所言有據;而劉女雖否認劉子證詞,但審酌劉女在庭上的說法,「我瞭解劉男要離婚的原因,但我不想離婚,不然我要怎麼跟女兒講?我女兒每年都會來臺灣,我母親已取得臺灣戶籍、來20幾年了」,且劉女也坦承2名子女與前夫住在大陸,認定劉男控訴「與劉女婚前瞭解不夠」、「劉女結婚只爲依親留在臺灣,賺錢養在大陸的小孩」等內容有據,2人婚姻顯無回覆可能,准許劉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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