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控好友下藥性侵...還狠踹該邊!事後改口「一切都是幻覺」

臺北指控好友下藥性侵。(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臺北1名女子指控認識多年的好友鄭男在自己的飲料裡下藥後,讓她喝下後昏迷,再趁機性侵,甚至還狠踹她的「該邊」,讓她氣得提告,控鄭男犯了乘機性交傷害罪。但是事後,該女突然撤告,並表示提告當時精神狀況不佳,上述發生的一切「全都幻覺」。臺北地檢署認定鄭男罪證不足,因此不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鄭男多年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該女,2人並沒有交往,但是成了親密的砲友,時不時會到旅館發生關係,解決需求,有時候他會送該女一些小禮物,之後一直維持這樣的關係。去年8月,兩人如平時依樣在東區東西,之後前往八德路上的旅館,甜蜜地一起洗澡後上牀,之後各自從旅館離開回家

沒想到,女子在這次性關係結束之後,突然對鄭男提出告訴。她指控,鄭男趁她洗完澡,裸體坐在牀邊休息的時候,拿了一杯咖啡來,她喝下之後感到頭暈目眩,接着就遭到鄭男性侵,完事後還朝右大腿靠近鼠蹊部踹了一腳,她覺得相當變態無法接受被好友如此對待,提出告訴。

但鄭男極力反駁表示,兩人一直以來都有發生性關係,當天的咖啡仕女子自己買的,他沒有下藥或是踹人,懷疑可能是當天本來說好要給對方1500元,之後忘記了才挨告。

不過,就在檢察官准備偵辦的時候,女子突然表示「不告了」,因爲她有精神方面問題,當時神情恍惚,更在這種狀態下做筆錄,所以「一切都是幻覺」,也不反駁鄭男辯詞。最後,檢察官查不出鄭男涉及性侵及傷害的事證,認定雙方爲合意性交,因此不起訴鄭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