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當詐騙車手收贓款 卻因「罪證不足」無罪

吳男涉嫌擔任詐騙車手,被依行使僞造金融卡等罪嫌起訴。(圖/東森新聞示意圖非本事件事物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吳姓男子被控涉嫌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持僞造的銀聯卡到ATM提款。吳男雖在領款當場被逮,也承認經懷疑領的錢是「贓款」。但法院罪證不足,最後仍判他無罪。

判決指出,30歲的吳男於去年5月間網路上認識一名綽號阿源」的男子,並經由對方介紹加入詐騙集團,負責擔任車手,持僞造的銀聯卡到ATM取款,每提領20萬可拿到1000元的報酬;之後詐騙集團每次會交付10張僞造銀聯卡給吳男,讓他每次每張提領2萬元得手。

吳男在領錢時當場被警方查獲,向法官坦承,是受到「阿源」指示提款,手握23張變僞造銀聯卡的他,也曾懷疑可能是「贓款」。法官則認爲被告的自白屬個人臆測,加上檢警並未清查銀聯卡當佐證,該案中大陸籍的高姓被害人提供之帳戶資料與吳男提領的帳戶不同等,沒有足供犯罪證明證據,最後判吳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