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浴室洗澡...窗外竟探出一支手機!男同事超扯辯詞曝光

阿宏偷拍女同事小美洗澡。(圖/示意圖,無關本案/pakutaso)

記者林昱萱/花蓮報導

一名男子「阿宏」(化名)與女子「小美」(化名)是同事關係,而日前小美因故與友人借住阿宏家,沒想到卻遭到對方手機偷拍。對此,花蓮地院審理後,依法判阿宏7月徒刑,並將扣案之行動電話沒收。

判決指出,阿宏與小美是同事,而小美因出席路跑活動,與另名友人借住在阿宏位於花蓮的居所未料阿宏竟基於竊錄非公開活動之犯意,趁着小美進入浴室洗澡時,在未經對方同意之下,於浴室外面持手機錄影、照相,竊錄小美在浴室內的非公開活動。

小美髮現阿宏在外面偷拍之後,氣得質問對方,並親自刪除偷拍的錄影、相片,而氣不過的小美也旋即報警。對此,阿宏雖然坦承確實有竊錄小美,但竟然否認有竊錄非公開活動犯行狡辯說自己錄影、照相的客體是小美,而非活動。

不過,法官認定,阿宏所辯無非是飾卸之詞,並不足採,而法官也認爲,阿宏爲滿足一己之私,無故以照相、錄影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嚴重侵害小美的隱私,也破壞同事之間信任情誼,對她造成心理嚴重傷害,且犯罪態度不佳,也未與小美達成和解,在考量家庭經濟狀況智識程度之後,依犯竊錄非公開活動罪,判處他7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