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下街 消防安檢長達半年不合格

臺北地下街議員建昌踢爆,消防設備竟連續3次檢查合格,半年來被開罰2次仍未改善。(李建昌議員研究室提供/譚宇哲臺北傳真)

臺北地下街遭議員李建昌踢爆,消防設備竟連續3次檢查不合格,半年來被開罰2次仍未改善。(李建昌議員研究室提供/譚宇哲臺北傳真)

北市錢櫃KTV林森店上月26日大火剛燒出消防設備疏失,北市議員李建昌今踢爆,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竟連續3次檢查不合格,半年來被開罰2次仍未改善,暴露公安風險,北市市場處表示,北市地下街正進行消防設備更新改善工程預計7月13日完工。

李建昌質疑,臺北地下街位於臺北車站下方,每日通勤人流及逛街人潮衆多,更是外國人來臺必經採購地點,但室內排煙設備、特別安全梯進風排煙設備及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等3項重要消防設備長期故障,已安檢3次不合格,半年來也已收到2次罰單,至今仍未改善,北市府卻不管不顧。

市場處說明,臺北地下街正進行消防設備的更新改善工程,配合機場捷運線連通道開通,重新檢討地下街的防災計劃書,工程在去年6月3日開工,預定今年7月13日完工。

李建昌說,除非整體消防工程提早完成,否則6月1日消防局過去複檢還是違規,臺北地下街會被開第3張罰單,複查最多可以展延3個月,若9月工程仍未完成,就會被開第4張罰單,而根據《消防法規定,只要第4次違規就會被停業一個月。

市場處強調,施工期間有提送施工中消防防護計劃書,符合消防法規臨時防護相關規定,在更新改善工程進行時,設備更新均採用先建後拆,新的消防設備會先建置,建置完成後才進行舊設備的拆除,既有系統仍然可以透過手動方式正常運作

此外,施工期間將地下街的消防系統畫分區域現場並增設滅火器設備、增加防火監督人及工地負責人的巡邏次數,確保公共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