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2缺失 市府30日內改善

議員建昌踢爆,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自動灑水設備灑水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探測器數量不足,市場處迴應30天內會改善完成。(本報資料照)

北市議員李建昌踢爆,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自動灑水設備灑水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探測器」數量不足,市場處迴應30天內會改善完成。(本報資料照)

錢櫃火燒出消防公安疑慮,北市議員李建昌踢爆,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去年10月底就有嚴重違規,雖然缺失後來都改善了,但「自動灑水設備灑水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探測器」2項數量皆不足,長達9個月都不安全,市府太散漫。市場處迴應,每年2次消防安檢都有通過,但2項設備數量不足,30天內會完成改善。

李建昌表示,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從去年10月29日起就有嚴重違規,儘管「臺北地下街消防設備改善工程」在本月13日完工,但消防局21日到場複查及竣工查驗,結果發現舊缺失是解決了,卻也同時出現了新批漏。

李建昌指出,消防局稱自動灑水設備灑水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探測器數量不足的缺失,屬於市場處申請室內裝修後新增的缺失,已要求需於8月20日前完成改善。

「市場處態度散漫、拿人命開玩笑!」李建昌痛批,他6月在市長專案報告時就一再提醒,臺北地下街可能涉及室內裝修相關問題建管處、市場處、消防局應開跨局會議力求嚴謹快速改善,結果還是有2項缺失。

市場處長陳庭輝迴應,消防局每年都委託工處做2次安檢,消防安檢都通過,但至於新出現的2項缺失,是工程完畢後,消防局做得竣工查驗,不過市場處仍會改善,預計30日內會改善完成。

另外,議員徐立信也指出,有民衆陳情,北車忠孝東西路的地下街Z2 出口,不管老的、年輕的、有帶行李的,都要爬4層樓梯才能到地面,導致會搶着去排殘障電梯,應設置扶梯,另外新光三越摩天大樓左手邊的電扶梯也已停用,請市府1個月內評估是否設置電扶梯或重新啓動新光三越電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