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共享汽機車 議員促設賠償上限

議員指出,交通局應要求業者提供車體險,並設定賠償上限。圖爲iRent共享汽機車。(本報資料照片

北市力推共享運具,目前已合作3家共享汽車業者,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15日審理交通局明年度預算,有議員指出,民衆租用共享運具,卻因車體些微掉漆,業者就向租用者要求鉅額烤漆維修費用,儼然將民衆視爲肥羊,交通局應要求業者提供車體險,並設定賠償上限,以免民衆淪爲業者的提款機

議員徐弘庭指出,民衆租用原本佈滿傷痕的運具,但歸還車輛後,業者卻指出車體磨損部分,需額外支付近4萬元的高昂烤漆費用,民衆自行前往車廠詢問,卻發現這價格已接近全車烤漆,深感受騙,他質疑業者以同一臺損傷共享運具,重複向不同的租用者索賠,要求交通局督促業者提供全年向民衆求償的總額,以及人次、維修紀錄,纔可以避免民衆成爲冤大頭

全市3家業者 僅1家有設

議員苗博雅指出,民衆租車上路遭遇意外,若是有加保共享運具的車體險,將可以降低民衆租用共享運具所需要負擔的風險,也可以實際提升使用意願,但是北市3家業者中,僅有iRent設定損害車體的賠償上限,也沒有在APP平臺消費者傳達清楚,交通局基於保護消費者的立場,要求業者提供車體險以及賠償上限,向消費者說清楚需要承擔的風險。

交通局稱 已要業者配合

對此,交通局長陳學臺迴應,去年交通總事故件數約有5%爲共享運具,目前已要求業者設置嚴格制度,也會要求尚未設定賠償上限的業者配合。

陳學臺強調,政府每3年就會檢討一次向業者收取的權利金,後年就可以藉經營績效來評估雙方是否有議約機會,假若業者無法做好管制,交通局不可能會同意讓業者議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