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OL下班竟成恐怖女兒 強逼母下跪磕頭拿冰塊放進衣服內

女子疑似因長期照顧壓力過大,她下班回家性情大變,多次要求母親下跪、磕頭、賞自己巴掌,甚至要求母親拿冰塊放進衣服等。(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市1名女子前年搬回老家照顧年邁生病母親,疑似因長期照顧壓力過大,她下班回家後性情大變,多次要求母親下跪、磕頭、賞自己巴掌,甚至要求母親拿冰塊放進衣服等,對方之後逃出家裡求助警方;女子在法庭上解釋1人照顧母親身心俱疲,且母親曾用鑰匙狂戳她1分鐘,才讓她精神崩潰,並提供影片作證;法院依6個家暴罪合併判處5個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女子的媽媽60多歲,2019年開刀後因爲需要有人照顧,女子因此搬回家與母親同住。但母親卻在2019年年底親自到警局報案,控告女子在12月10日、12日、15日、16日、17日5天內6度對她施暴,不但會以兇惡語氣要求她下跪,她還被要求賞自己巴掌、磕頭、爬行、將冰塊倒進自己衣服內等;警方受理後,依家暴強制罪將女子移送法辦

女子在法庭上坦承犯行,她表示因爲平日都是1人照顧母親,需負責對方3餐,每天早上都必須先去買早餐,中午買午餐回家、再趕去上班,下班後還要買晚餐趕回家,有時還要被迫請假;她說某次媽媽質疑她丟其衣服,就拿鑰匙猛刺她身體長達1分鐘,她有用手機錄影存證。

法院判決表示,女子受母親養育之恩,,本應孝敬、尊重母親,卻僅因相處不睦,脅迫母親做出下跪、磕頭、爬行、自掌嘴、倒冰塊等屈辱行爲,但考量到母親也有做出疑似虐待的行爲,且女子長期照顧母親承受相當大的精神、勞力壓力,依6個家暴強制罪分別判處2月至3月徒刑,共1年5月,合併應執行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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