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波刑事合作協定將生效 外交部:強化打擊跨國犯罪

外交部副發言人崔靜麟。(圖/外交部提供)

臺灣波蘭在2019年6月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定」,這份重要雙邊協定本月28日由波蘭總統杜達簽署,波方近日將正式致函通知我方後生效。外交部今天表示,波蘭是歐洲第一個和我國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的國家,未來雙方將會強化打擊跨國犯罪,增進司法合作,並充分保障人民權利

「臺灣波蘭刑事司法合作協定」是在前年6月由雙方駐處代表在我國外交部共同簽署,並由外交部長吳釗燮法務部蔡清祥與來訪的波蘭司法部次長皮耶比亞克等人共同見證。這份重要雙邊協定,在臺波兩國政府的共同努力下,28日獲波蘭總統杜達簽署,外交部對此表達誠摯歡迎。

依據這份協定,雙方應在完成各自內部必要程序後,以書面方式相互通知。我國在立法院於前年12月完成三讀程序後,就已經通知波方。現在波方也完成其國內相關程序,包括衆議院參議院分別無異議通過丶總統簽署並公告,波方也將正式致函通知我方,通知日將作爲「臺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的生效日

外交部副發言人崔靜麟指出,波蘭是歐洲第一個和我國簽署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的國家,協定內容包括刑事司法互助、引渡、受刑人移交、法律實務見解的分享、追訴犯罪及犯罪預防資訊分享等5大領域,在雙方尊重人權法治的共同價值基礎上,將會強化打擊跨國犯罪,增進司法合作,並充分保障人民權利。

他說,外交部樂見臺波近年繼「臺波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臺波科學高等教育合作協定」等協定之後,再完成「臺波刑事司法合作協定」的相關程序。外交部會持續努力,讓臺波在這良好的基礎上,更進一步深化合作夥伴關係